第167章 你就没有任何悔悟之意吗?(3/4)

红云道友所言极是,凌霄小友从始至终都在岐山,他哪里有机会去算计截教弟子和妖庭呢?”

    就在此刻!

    两道身影从虚空之中走出,正是准提圣人和接引圣人。

    混沌天外,两人联手和女娲娘娘战了一番,可谁曾想其还有先天至宝乾坤鼎作为最后的底牌,所以他们只是稍微占据上风罢了。

    再加上鸿钧道祖曾经的法令,圣人不可轻易插手洪荒之事、同门之间也不能随意相残,所以他们就主动留手了。

    女娲娘娘仅是本源气血受损,她也不想再和西方二圣纠缠,毕竟再耽误一些时间,那羲和就真的要死了。

    “凌霄小友,我们师兄弟给你帮了这么大的忙,你应该会意思意思吧?”

    准提圣人凑到凌霄的跟前,带着和善的笑容说道。

    如今常羲陨落,妖兵妖将死伤殆尽,凤栖山都被削去半个山头,即便女娲娘娘降临那里,最多只能保住羲和的性命罢了。

    妖庭,现在是名存实亡了!

    “两位圣人前辈,晚辈早就准备好了!”

    “悟道茶叶,黄中李、壬水蟠桃的果实,都在这枚玉盒之中!”

    凌霄对着准提圣人轻轻颔首,然后将一枚玉盒拿了出来,只见玄光不断演化,沁人心脾的气息不经意逸散。

    “小友费心了!”

    准提圣人没有细看,他直接将玉盒收入掌中佛国之内。

    无他,怕被旁人惦记上!

    况且凌霄向来出手阔绰,准提圣人也不怕自己吃亏。

    这次西方教和他们师兄弟也算花费了大力气,向凌霄讨要一些辛苦费,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看到这一幕的火灵圣母、乌云仙等人咬牙切齿,心底各种念头萌生,有后悔嫉妒,也有愤怒仇恨。

    悟道茶叶、黄中李!

    随意拿出一样,都能让诸多圣人教派的弟子争相抢夺,而凌霄竟然准备了一玉盒,还是给西方教,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为何这种机缘,不能落在他们这些截教弟子的身上?

    “看样子,羲和命不该绝!”

    凌霄双目深邃,暗自轻叹一声。

    女娲娘娘乃是妖族娲皇,其与羲和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异世尸皇
异世尸皇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大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
书山剑客
洪荒:我就酿个酒,怎么成圣了?
洪荒:我就酿个酒,怎么成圣了?
江尘穿越洪荒,成为截教一个寂寂无名的记名弟子。 幸好,神级酿酒系统绑定,伴生时空酒窖。 万物皆可酿酒,且增幅效果逆天。 酒中修行,醉里参禅! 于是,一个不思修行,只知酿酒的截教弟子逆天崛起 通天:“徒儿,可是又酿出什么顶级美酒了?为师已经想要大醉一场了啊。” 元始:“江尘师侄,本座以一件极品先天灵宝,换取一杯美酒,可好?!” 老子:“一杯美酒增加百万年修为?那我还炼什么丹?” 终于,这一日,江尘一
老随风
执掌五雷行两界
执掌五雷行两界
一枚祖传五雷令,可以穿越异世界。 在现代无法修炼和施展的道法,居然可以在异界使用! 如此一来,岂不是长
西瓜吃葡萄
重生归来才解开身世之谜
重生归来才解开身世之谜
重生+空间+智谋+悬疑 前世,弟弟因病需要费用,沈青被唯一的朋友邱兰联合自己的父亲坑害,到死方知自己曾经考上大学却被冒名顶替,才知道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孩子,而是捡来的。 重生归来,她才知道自己十八年认贼作父,为了弥补前世的遗憾,高考之前她强迫自己隐忍,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却发现自己的身世并不简单,她的身世,和很多前世并不了解的疑团一点点的解开。 这一世她意外获得空间这个金手指和超凡的听力,在不断成长的
请叫我安琪姐
洪荒:人族当立,开局罢免太上
洪荒:人族当立,开局罢免太上
穿越洪荒,为躲避量劫,选择闭关变强。 巫妖量劫。 妖族死意屠戮人族,哀鸿遍野,尸骨无存。 人族三祖率领仅剩的百万人族求女娲,拜太上。 可圣人却无动于衷。 叶玄闭关百万年,出关便听到人族的哀嚎声,绝望声。 怒而出关,斩妖族,罢太上,抽女娲,捍卫人族的尊严。 …… “我,叶玄,人族老祖,今日宣布,人族立!”
胡先生
吞噬星空之血海魔主
吞噬星空之血海魔主
大涅槃期间,冥海救下罗峰祖父一家,结伴逃亡途中,因为救罗洪国被凶兽杀死。 醒来后,
强中更有强
财富自由从高冷女医生倒追开始
财富自由从高冷女医生倒追开始
【这是本小白文,雪白的白】 25岁离职后,卓桐觉醒钞能力系统,和特定女生互动,就能获得奖励。 他从此“被
清醒的西蓝花
我在美恐世界捡属性
我在美恐世界捡属性
李夜穿越到美剧的世界,觉醒捡属性系统,随后发现这个世界并不简单,不仅有温家双煞,还有康斯坦丁、女巫、狼人、吸血鬼等人物。 上帝不知所踪,天使开始争权夺利,恶魔想要占领人间。 (邪恶力量、杰森大战弗莱迪、范海辛、女巫集会、始祖家族、吸血鬼日记、夜雾杀机、寂静岭、康斯坦丁……)
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