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聪明反被聪明误(2/5)
律条文,不可能干违法乱纪的事,所以她利用自己职务便利,擅自将其保管的43万元人民币分数次挪借给冯寅用于个人经营。她以为冯很快会赚了钱归还给她的。岂料,冯寅虽然很有能力,但从未在商海中打过滚,怎么可能一下子赚到大钱?后来,冯寅经验失败,公司很快倒闭,再也无力还款了,经任某多次追讨,冯虽陆陆续续归还了一些,但至案发,冯尚欠款32万余元。
据此,侦查员们断定,冯寅有作案的嫌疑。情况汇报到总队后,韩冰副总队长指示将冯寅作为侦破此案的突破口。侦查员与校保卫科同志一起找冯谈话,冯承认挪借过几十万元公款,但信誓旦旦说自己不可能偷窃支票,他的理由乍听起来也符合逻辑:我与任某在同一个办公室刚走,而且欠了这么多债,再说,偷了支票,总得要想法把它变成钱吧?不论是用于购物,还是“洗钱”,总会有“下家”。你们到“下家”一查,对一下支票上的笔迹,不久露馅了吗?
一番“推理”,两个繁文,让人没法问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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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下家”,冯寅早就考虑在前了,从表面上看,他的确没留下蛛丝马迹。
那还是在五六月间,冯寅与比他大一岁的老同学、l商贸公司经历唐敏合开了一家公司。一天,冯找到唐,吐露了自己的“心事”:打算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弄”一笔钱。唐问怎么“弄”?冯说“搞几张支票想法换成钱”。唐以为此事“有干头”,他有办法将支票兑成钱。冯大喜,向唐托出全盘计划,并再三关照唐:“下家”由你找,也不要告诉我“下家”是谁,你也不要在支票上落下笔迹,由“下家”(或另找人)填写,这样将来即使案发,只要你我矢口否认,神仙也难识破。公安人员如找我谈话,我心里不慌,即使“测谎仪”也起不了作用……
冯寅滔滔不绝地向唐讲述了自己蓄谋已久的计划后,唐突然发问:如果“下家”供出了我怎么办?冯答:你随意捏造一个“枪手”,说支票是由“此人”提供的,只知相貌特征,不知姓名住址,是过去做生意时认识的,让公安机关去空查一通吧……唐敏听后连称此计高妙。
自以为得计的冯寅以为这样一来,是天衣无缝、万无一失的了。于是他正式开始付诸行动:去年8月10日中午,他趁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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