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不卑不亢能立身,不傲不欺方处世(1/4)
我们继续看何晓娜写《佛道赋今论》第十六篇:“晃在”的感知本质,做人只能是“不卑不亢”和“不骄不欺”
“晃在”的一体纠缠本质,让做人的本质是只能是处下位“不卑不亢”,置于上位“不骄不欺”,关系才能够长久,尤其是夫妻关系。这就如同“晃在”的“不存在义”和“存在义”并没有高下之别,互相对抗,在对抗的平衡中又互相成就,从而表现为一个稳定的整体。
“晃在”的一体纠缠本质,揭示着所有社会关系的底层逻辑:人在不同位置上,都应遵循“处下位不卑不亢,居上位不骄不欺”的核心法则。就像自然界的生态链,每个环节都不可或缺,蚂蚁搬运食物时从不因渺小而自卑,大象行走草原时也不因强壮而恃强凌弱。
在职场中,基层员工面对上级时,不做卑微讨好的附庸,以专业态度与独立思考赢得尊重;管理者手握职权,也不将权力异化为傲慢的资本,而是以谦逊之心倾听建议,用包容姿态激发团队潜能。这如同齿轮组的精密配合,小齿轮不因尺寸小而懈怠,大齿轮不因作用大而独断,彼此咬合才能驱动机器平稳运转。
商业合作里,甲方乙方的身份标签不应成为不平等的根源。合作双方需摒弃居高临下的压迫或卑躬屈膝的迎合,在利益谈判中坚守底线,在项目推进中相互成就。正如江河与湖泊,水流虽有高低之分,却在交汇时共享润泽,不因地势落差而互相倾轧。
邻里、亲友等日常关系中,这条法则同样适用。经济条件普通者不自我轻贱,坦然交往;物质优渥者不炫耀施舍,真诚相待。彼此尊重个体差异,在互助中保持人格对等,才能避免关系因失衡而破裂。
这种平衡之道,让每个社会角色都能在“晃在”的状态中找到舒适区——既不被位置束缚,也不脱离关系本身。无论是夫妻的朝夕相伴,同事的并肩奋斗,还是陌生人的短暂交集,唯有将平等、尊重的内核注入其中,关系才能如老树盘根,在岁月更迭中愈发坚韧绵长。
在夫妻关系中,\"处下位不卑不亢,居上位不骄不欺\"的法则尤为关键,因其承载着朝夕相处的亲密与深度的灵魂共鸣。婚姻不是竞技场,不存在永远的赢家与输家,若一方因经济收入更高或事业成就更大便自居高位,用傲慢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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