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1章 集体主义(1/5)
看完之后,金胜默默把东西给保存了起来。
至于发给潘博远......
还是算了吧!
这种杀手锏,留在手里更加踏实。
反正治安所查案,严格意义上来说,肯定要比自己更专业。
真要有心,他们绝对能查到705大门内置摄像头。
再说了,谁知道治安所最后会给出什么结论。
潘博远看上去挺正直的,但知人知面不知心。
有时候亲手推翻自己做出的决定,是需要勇气的。
尤其事关前途!!
如果给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那发起刑事自诉的关键依据.....除了相应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全案卷宗、证据支持之外,这段视频就是最好的推动力。
金胜早就在心里头计划好了。
“咚咚.....”
“请进.....”
赵毅推门进来道:“金律,徐汇区法院的立案庭刚才打了个电话过来。”
“林小姐那个案子,下午就会被移交到调解中心。”
“按照程序,会有15天的调解期。”
“工作人员的意思,还是希望我们能在这个阶段解决掉。”
“虽然有转账记录,外加聊天记录,但没有借条,合同,以及对方明确承认该笔的言论.......扯皮下去,时间成本上,会很高。”
金胜毫不在意的‘嗯..’了一声。
“人家说的没毛病。”
“我在接手处理的时候,就跟委托人明确说过这一点了。”
“寄律师函,也无非是为了加快这一进程而已。”
“知道我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间点去法院起诉吗?”
赵毅看了看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的金胜,忍不住有些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上级律师的考验,还真是随时随地能来。
即便靓仔金的年纪比自己要小上一岁,可架不住人家的气场更强大啊!
“金律,我记得你之前有说过,发律师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探路跟留证。”
“有了挂号信的回执,加上转账记录,催讨记录,聊天记录,就能完整的证明案件事实基础,强调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关系、并且已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了。”
“这样一来,便有了申请保全的事实合理性。”
“只要再找保险公司出一份保函就可以操作了。”
“而现在.....对方明确给出了回复,愿意坐下来谈谈股权的事宜。”
“这等于变相承认了双方存在债务纠纷。”
“换句话说,如果咱们律师函上面说的不是事实,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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