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短兵相接!调侃蔡兰!(2/3)
果林律师想说,跟学生恋爱就是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是违法犯罪,这样未免也太过严苛了吧?”
“我必须承认,公序良俗有的时候确实可以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
“但是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如果仅仅依靠公序良俗来给人定罪,恐怕也站不住脚吧?”
林昊挑了挑眉。
没想到这个蔡律师还挺能说的。
他笑着说道。
“蔡律师说的没错,仅凭公序良俗这四个字,确实无法给人定罪。”
“但是有一个话题我想跟蔡律师探讨一下。”
“蔡律师认为,一个老师跟一个未成年的学生谈恋爱并且发生关系,并不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是吗?。”
蔡兰回应道。
“不如我来帮林律师缩小一下范围。”
“我猜林律师想说的是,一个男老师跟一个未成年的女学生谈恋爱还发生了性行为,会不会对女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我想说的是,身心健康是相对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先设想一下,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学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假如他没有跟他的老师谈恋爱,那么他很有可能跟其他的同龄男生谈恋爱。”
“林老师觉得,是一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更懂得呵护女性,还是一个三十几岁的成熟男性更懂得呵护女性?”
“显然,一个三十多岁的男老师在这方面会更有经验!”
“他可以避免很多同龄男性由于经验不足,而对女生造成的某些伤害。”
“即便是跟社会上的其他男性相比,一个老师天然的责任感,都会使得女孩得到更多的保护。”
“所以我认为,一个男老师跟一个未成年女学生谈恋爱。”
“不仅不会给女学生造成伤害,反而还避免了女学生遭受其他人的伤害。”
“即便是都有伤害,男老师所造成的伤害也一定是比其他男性更小的。”
“无论是何种情况,都不仅对这个女学生无害,反而还是变相地保护了女学生的身心健康!”
蔡兰的一番辩驳,让林昊都不禁刮目相看。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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