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土地改革,开启!(5/6)
的田租呢?
永佃制的保护也终究是有限。
特别是经历了几十年上百年,经历了几代人之后。
对方总会想尽办法,使当初交出田地的后人,或被动或主动的放弃永佃。
对方毕竟是田地所有权的拥有者,天然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何况,他们还是地方上的豪绅,本身的地位就比佃农高得多。
这个游戏玩到后面,大家也终于渐渐看清,玩不下去了。
但那已经是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事情。
至少,在如今的“大聪明”看来,通过转让所有权,保留使用权,约定只交极低极低的租金,可以完美逃避朝廷税赋,很值得做。
老朱推翻元朝统治后,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土改”。
比如规定,凡是逃往外地的地主,其田地一律收归国有,再平均分配给还在当地的农民。
因为元末战乱频发,逃走的人非常多,这一招很有用。
一方面,人逃往外地之后,田地便无人耕种。
如果朝廷不发布政策,别人也不敢种。
因为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回来。
万一自己耕种了,结果对方却回来了,那怎么算呢?
不仅不能获利,反而惹祸上身。
老朱的政策,就是人走地收。
即使再回到家乡,原来的地契,也不认了。
田地被直接重新分配。
这一方法,让许多原本无地的底层,分得了土地。
另一手段,则是巧妙运用明初的几大案。
如胡惟庸案、郭桓案,空印案等。
特别是郭桓案,有许多地主卷入其中。
老朱便趁机将他们的土地收归朝廷所有,再分给没有田地的人。
除了重新分配土地之外,另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便是大力推广永佃制。
永佃制下,原本是佃户的农民,等于在实际上获得了土地,这当然受穷苦百姓的欢迎。
为了给天下做表率,朝廷的皇田,藩王的王田,无不实行永佃。
某种意义上来说,永佃制下的佃农,已经和自耕农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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