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威灵顿资产管理公司(3/4)
反而是问了一个问题。
“我买了一部车,花了六千刀,这不算大笔消费吗?”
面对这个问题,徐谨言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新买的车了。
“美利坚是个鼓励消费的国家,以你刚才所说的这个消费,抵扣不了多少税款的。
只有大笔的消费,才能抵税,比如买个房产、土地、投资公司什么的。”
经理手里拿着笔,在纸上随意的画着。
“如果我并没有购置房产和投资公司的打算呢?”
徐谨言皱起了眉头,这不就是摆明了让钱留在米国吗?
“那就很遗憾了。
按照我们的经验,除非你在海外注册公司,并且与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商议好避税的事宜。
否则还是老实纳税比较好。
而且,我猜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大概率不会跟你签什么海外合同的。
要知道,irs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的主要业务,都在北美。
不过派拉蒙倒是有很大概率跟你合作。毕竟,派拉蒙的业务,可是几乎覆盖全球的。”
这位经理看起来经常处理相关的业务,解释也非常到位。
“跟派拉蒙。。。”
徐谨言沉吟了起来。
说起来,卖书的版税,其实都是小头,一年也不会有太多,几十万刀基本上就顶天了。
不一次性达到一定门槛的话,百分之十五的税, 还是能容忍的。
倒是跟派拉蒙合作,卖版权改编电影,这块可是大头。
一个天价版税,那一次性交的税,可就要了老命了。
“是的,如果你经常卖版权,而且确定版权费用都不低的话。
倒是可以成立一家海外的公司,能够合理的规避掉一些繁杂的税费。
irs也不会找到你头上去。
况且,你本身也不是米国人。”
经理跟着说道。
“那到了海外的钱,是不是只能留在海外,或者去别的国家,不能在米国?”
徐谨言认识到这一点后,又问了一句。
“当然,回到米国的话,那就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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