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刑罚与法(3/6)
然,商君的理念本身就非常符合大秦所需。
奖励耕战,抑制商人,轻罪重罚,弱民疲民强国……
大秦的胜利也充分证明了这一套体系的正确性。
而且,这个回家耕种的时间还不少,在种时、治苗时各有二十天的时间,足够完成关键耕种了。
他又道:“再者,如果一户有两人都需要用劳役抵罪抵债,也要放归一人。”这样同样可以保证农耕的继续,也能让这户不至于交不上赋税。当然,放归是放归,劳役是不取消的。
若是一户有一名以上的男丁,这些男丁也不能同一时间被征发徭役。
虽然总结起来,黔首们确实没有什么余力,但是对待黔首不就应该如此么。
再者,也不是没有免除劳役的可能,只要爵位提升,就能免除劳役;或者如果使得粮食产量增加,也能够得到朝廷的奖赏,免除劳役;另外,还有各种机会也可以免除劳役,比如当朝廷要迁移民众的时候……
嬴政也这么认为,他同样不觉得大秦的法制体系有任何问题。
——如果有什么地方存在问题,那主要就是两种可能,或许是基层官吏在执行朝廷律例的时候出了什么岔子,或许是六国遗民不愿服从大秦的统治、故而闹出来各种乱子。
这么看来,在基层的治理力度还需要加强。
……譬如那个借着外徭的机会搞串联的项梁。
项氏,是楚国的遗民?
【除去以上这些服徭役的情况外,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被罚以无偿服徭役。根据犯罪轻重的不同,有些会被罚戍边,年限根据罪行轻重不等;有些会被罚劳役,时限同样不等。】
【总而言之,秦朝继续贯彻了自商鞅变法以来的一贯思想,对百姓的基本态度是愚民、疲民、辱民、弱民、贫民。】
【毕竟,一方面,想要在战国这样的斗兽场中全面胜出,秦国必须将全部的力量都调动起来,并且使得力量能为国家所使用;】
【另一方面,虽然在秦朝之前没有农民起义,但是百姓闹事儿也还是出现过的,每次闹事儿,总会让朝廷得花一点精力,同时也让朝廷获得的利益蒙受损失。】
【所以,那就严格管理起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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