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78章 甄嬛传+孝庄秘史15(1/2)

    第7878章  甄嬛传+孝庄秘史15

    思索了半天,宝儿无奈的抬起自己的小手看了看,最后只剩下一声叹息。

    那稚嫩的小肉手,连颗果子都握不住…

    如果她此时不是三岁,而是十三岁,那她就能像当初一样,代她的阿玛征战。

    那年,她第一次代阿玛平定青海时,她也是十三岁。

    那里的世界史册上记载,清朝世宗第四子,爱新觉罗弘历,年十三立军功,平青海。

    可如今呢?

    三岁的她又能做什么?

    是看着册子,多用用脑子就能睡在阿玛怀里的年纪。

    这辈子她到是不用担心秃头了…

    反正现在也没几根毛。

    满人的孩子,不管男女,三岁前都要剃头的,三岁后才开始蓄发。

    多周正的脑瓜子也顶不住这个发型。

    四爷见宝儿此番模样,喜爱的不行,伸手将宝儿抱入怀中,轻声的安抚着:“莫要担忧,阿玛自可承担责任。不过征战而已,阿玛以往虽并无历练,却也潜心专研多年,上算有些心得。”

    宝儿靠在她阿玛怀中,真想告诉她阿玛,纸上谈兵要不得啊~

    这里是关外啊,后金都没建立呢,此时征战可不是精锐尽出的满州八旗啊。

    “儿保证不挑食多吃肉,快点长大。”最后宝儿就只憋出这么一句。她阿玛在领兵布阵上有多少建树她还能不知道吗?

    历史上她阿玛在失去年羹尧后,对阵准噶尔,一战未赢啊!

    四爷此时不过还笑的慈爱呢,他哪里会知道,未来有一战,当他被困围时,他的小四为了他的安危违背了自己的初衷,也是宝儿征战多年受伤最重的一次。

    而在父子相遇后,宝儿浑身带伤的跌在四爷怀中,只艰难的说了一句‘阿玛…不要屠城……’

    这也成为了四爷以后几辈子不能提之事。

    可此时,父女二人谁都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一次要命的危机。

    不是他们错失了估算,更不是他们不懂人心,而是没想到时局的变化快到他们根本来不及反应。现在要说啊,宝儿跟四爷的生活其实属于没怎么变化的。

    因为宝儿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竹水缘
竹水缘
关于竹水缘: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苑泽阳
四合院傻柱娶媳妇儿搬家了
四合院傻柱娶媳妇儿搬家了
关于四合院傻柱娶媳妇儿搬家了:傻柱回到51年娶了秦淮茹,搬家到了正阳门和韩春明苏萌程建军做邻居,然后认亲了蔡全无做叔叔,给叔叔娶了一手徐慧珍。后面又让老爹何大清回四九城,给他娶了梁拉递做媳妇儿。后面何雨柱秦淮茹的儿子娶了韩春明的二姐,女儿嫁给了韩春明。何雨柱自己也成了一代传奇。
一地鸡毛S
末世重生,从夺回空间开始!
末世重生,从夺回空间开始!
关于末世重生,从夺回空间开始!:(末世?重生?空间?零元购?不圣母?女强)上辈子姜颂宁被豪门父母找回,本以为可以享受父母的疼爱,可是最后父母只偏爱假千金,本想等大学毕业后离开H市,结果迎来了末世。上辈子的姜颂宁辛辛苦苦照顾家人,本以为可以换来一点家人的疼爱,最后姜颂宁护送一家人去往A市的路上,被假千金推入了丧尸潮。姜颂宁死后才知道,原来假千金才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而假千金的空间也是奶奶留给她的遗物。重回末世之前,姜颂宁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然后报仇。找到哥哥,好好活下去。
乔木时
乡村振兴:提桶回家开民宿
乡村振兴:提桶回家开民宿
关于乡村振兴:提桶回家开民宿:本来张远就是因为在大城市撞了个头破血流,想回村里舒缓一下心情,没想到这一缓,人回不去了,直接在村里带着大家搞起了事业,一个小小的充满乡土气息和人情味的乡村振兴故事。
咕咚号
逆世仙途:双修凡尊
逆世仙途:双修凡尊
关于逆世仙途:双修凡尊:通过吴凡从废材到巅峰的逆袭之路,展现了修仙世界的奇幻与壮丽。小说融合了萌宠、炼丹、双修等元素,注重语言和魔法打斗的细节描写,力求为读者呈现一部精彩纷呈的仙侠巨作。
墨染群山
网王之不灭意志
网王之不灭意志
关于网王之不灭意志:原本小学期间提了六年足球的主角,原本以为自己以后的兴趣大多会和足球有关,奈何在即将加入足球社的那一刻,狗系统从天而降,强迫主角加入网球部,如果不同意,就让主角进行逆生长。迫于系统的淫威,主角被迫加入网球部。利用之前在足球方面练成的独特技能,衍生出一个个匪夷所思的球技。系统
爱吃卤水鸭胗的李轩
稍息立正,大叔请站好
稍息立正,大叔请站好
“我宋笑晚就是一辈子穷死,饿死,也绝不进豪门世家半步!” “笑晚,我真的爱你!”廉臻一脸坏笑,曾经的fg早已烟消云散。 “真香!” 豪门风波一触即发,被躲家产又丧父的她能否在重重算计中最终胜利? “笑晚,这辈子,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艾青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他的脑袋值一亿多美金。 他选择了一个同样价值一亿多美金的任务。 保护大小姐,就是在保护自己。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