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前往公证处(3/4)
说着,司机便开车前往目的地。
觅黎看着窗外的风景,思绪慢慢飘回小时候。
那是她第一次去公证处,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一辈子都不去。
因为父母去世,她也才七岁,所以父母的遗产只能暂交亲属保管,当然,这些遗产亲属也不能随便动。
她的父母是上市公司的总裁,那时候她不懂家里到底多有钱,但是按照她现在的猜测,哪怕比不上霍廷川他们,想必也不会相距太远。
可想而知,这是多么大的一笔巨款。
人心向来贪婪,觅黎的姑姑,觅云霞仗着自己是觅黎爸爸唯一的亲妹妹,想要分一部分这个财产,而不是代为保管。
但是直系亲属毕竟是遗产的第一顺位,既然有觅黎在,怎么着她都拿不到遗产。
于是,在觅黎上初中前的这几年,觅云霞想尽所有办法企图逼迫觅黎把财产主动让出。
觅黎那时刚失去父母,年纪也才七八岁而已,独处在到处都是恶意的环境下,是真的快被逼疯了。
于是她独自一个人来到遗产公证处,把父母的所有遗产都捐赠了出去。
她还记得那时候公证处的姐姐十分惊讶,而且再三的询问了很多遍。
毕竟那是一笔庞大的数字。
觅黎只记得那时候的她毫不犹豫的点头。
她只想着,既然姑姑一定要这笔遗产,那么就谁都不要得到了,全部都捐出去。
“姐姐,我确定都捐出去,除了我爸爸妈妈在首都的那个房子。”
这栋别墅是觅黎自出生以来一直住的地方,里面全部都是爸爸妈妈的痕迹,她只想留着这一处地方,她可以什么都不要。
“小妹妹,你姑姑没有和你说么,这个房子有她的名字,遗产没办法分割,你们要的话,只能低价购买了。”
觅黎闻言,如雷轰顶。
她偶然听过爸爸妈妈说到过,要给姑姑一栋房子。
但是她毕竟还小,根本没有放在心里,没想到,要给出去的竟然就是这栋!
“姐姐,买这个房子需要多少钱?”
觅黎失神的看着面前的大姐姐开口问道。
“一千万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