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8万大洋!(3/4)
绝大多数军队对参加生产毫无兴趣,对采购士兵日用必需品业毫无兴趣,而纷纷以“军队合作社”的名义投入到经商当中,尤其是到了抗战中后期,军队已然普遍经商,其经营货物,大多与改善士兵生活无关,而纯属为了牟利。
对此,老蒋自然是深恶痛绝,亲自出面痛批道:“来我们提倡军队设立合作社的原因,为改良官兵生活,这种良法美意应该推行尽利,但天下事有一利必有一弊,现在我们军队当中竟有借口合作社名义来经营商业,仅作为营私舞弊的渊薮,尤以沿江沿海附近一带交通冲要的驻军为甚。……现在军人经商的流弊恐各战区都不可免,希望各位司令长官与总司令严切取缔与禁绝,如有经营商业贩卖仇货的,一律视作通敌论罪。”
与军队经商相生的另一弊病,是军队走私。这些走私,也往往以“军队合作社”的名义进行。其扰乱当地正常商业经营相当严重,如1936年江西公路营运专员熊大惠曾制定过一份《整理江西公路营运管理计划》,其中明确说到须取缔军队消费合作社私运货物:“本省各驻军队,多有消费合作社之设,其原意本良佳。但迩来时有私运货物闻,影响本处正当营业殊甚,故为维持本处营运业务计,实应呈请省府,转咨各军长官,严饬所属消费合作社,嗣后不得再私运货物,致妨本处营业之进展也。”
但军队走私的问题,莫说江西省政府管不了,即便是南京政府也是没有办法。当时军队参与走私的,多是一些大宗的国际走私货物,输出以桐油、水银、矿砂为主,进口则有香烟、鸦片,往往与前线驻军联结进行。曾任远征军高级将领的陈诚在遗稿中就说到,云南各地驻军不仅经商走私,而且聚赌,吸食鸦片,盗卖军械。可见,军队的这类商败情形,国民党军政领导机关全然了解,只是无可奈何而已。有的还要从下属经商走私中分肥;如此上下勾结,形成恶性循环,顽症终难除去。
除此之外,国军中吃空额索贿赂也是相当的严重。
“吃空额”是历来军队的顽疾,国民党军队也不例外。其通常情形是:由上级默许各部队虚报兵额若干,通常连长可报两人,营团长依次加倍虚报,各部队军官空缺后可按情况不同缓报一二个月,其薪饷即由主官截留。
抗战后期,吃空额现象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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