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四十不惑,惑的是命啊(2/6)
的努力没有白费。大学期间,他勤奋好学的态度深受教授们的喜爱,在他们的帮助下,他不仅积累了不少人脉,还顺利拿到了推荐信,光荣参军。
菲勒蒙知道你肯定想说,大学毕业就跑去参军,这剧情怎么有点眼熟?
别误会,他可不是为了逃避现实才去当兵的!他是听人说,在贵族圈子里混,当个军官是最快的捷径!
事实证明,这条路他算是走对了。四年的海军生涯,不仅让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还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挺适合吃这碗饭的。要不是因为在一次战斗中受了伤,丢了半条腿,他估计现在还在军营里发光发热呢!
带着军功章光荣退役后,菲勒蒙休息了一年,然后决定——成为一名探险家!
是不是觉得他这个决定很突然?
其实他也这么觉得。
“这有什么难的?你只需要花个两三年时间,去国外转一圈,然后把你看到的一切写成书出版就行了!现在这年头,探险家可是个赚钱的行当!就像那个查尔斯·达尔文一样!”
朋友随口说的一句话,他却当了真。第二天,他就跑到码头,订了最近一班出国的船票。
唉,说多了都是泪,谁让他这人耳根子软呢!
好在,他运气不错,凭借着当海军时积累的人脉,他成功混进了前往“黑暗大陆”的科考队,以研究员的身份开始了他的冒险之旅。
对了,说到“黑暗大陆”,这名字听起来是不是很陌生?其实它就是指非洲。由于开发程度极低,即使到了工业革命时期,非洲在世人眼中依旧是一片充满神秘色彩的未知领域。
就这样,他在“黑暗大陆”和英国之间来回奔波了四年。然而,他的冒险之旅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戛然而止——他得了疟疾。
当时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在老家躺了几个月,连遗书都写好了。也许是老天爷觉得他命不该绝,他竟然奇迹般地康复了!
恢复到能拿笔写字后,他便开始整理这些年来的所见所闻,结合自己学到的知识,洋洋洒洒写了几本书。
没想到,他的书竟然意外地受欢迎,他也因此成了英国小有名气的作家。
不仅母校破例授予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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