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5)
同署名权一起卖的!
这首《公子向北走》,对方竟然一开始就出到了十万块!难道这就是真正的好歌,和他以前写的歌的差距?!
如今的李墨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孩子了,他知道这首《公子向北走》在原来的世界有多大影响力,但同样也知道自己现在的窘迫情况。
所以他并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回复了一句:“我考虑一下。”
这次小蜻蜓回消息的速度很快:“可以,不过我建议我们双方可以先签订一份版权出售的意向书,你可以选择不出售,但在意向书约定时间之内,我方是你唯一可选的合作方,为此我方将支付一定的意向金。”
版权出售意向书?
这个东西李墨是听说过的,但以前却从未想过自己竟然也有机会签这个东西!
如果不是对方真的十分看好这首歌,是绝对不会提出以支付意向金的形式,锁定歌曲交易对象的条件的!
既然对方诚意十足,李墨也不禁换了一个态度,问:“请问意向金大约是多少?面签还是网签?”
小蜻蜓回复说:“我方的意见是,意向金额是我方拟出价的一半,也就是五万元。约定的时间是一个月。如果最终我们双方没有达成交易,你只需退还四万意向金,剩余一万元作为延迟作品销售,以及锁定交易对象的补偿。你觉得如何?”
锁定交易一个月,就给一万块钱的补偿?还真是大手笔啊!尤其是在现在李墨正窘迫的时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李墨承认自己心动了,但却依旧没有立即回复。越是看起来完美的事情,其中就越有可能蹊跷。
对方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大方?这么大手笔的公司,会注意自己这个只有一百多粉丝的小主播?
小蜻蜓似乎猜到了李墨的想法,继续发消息说:“这样吧,明天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们公司的人会和你面谈,以便消除你的疑虑。如何?”
李墨沉吟了一下,回复:“明天我已经约好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间并不确定。”
“明天我们公司的人会去民政局等你。”小蜻蜓直接发消息说。
李墨没想到对方这么急切,下意识的回复了一个“好”字。小蜻蜓立即回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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