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衙门前的鼓不能敲(2/3)
小流氓在西乡的镇子上非常有名,一方面是长的帅气,另一方面就是有一帮兄弟。
这个小流氓见到石掌柜的儿子一点也不害怕,就连少奶奶李小花也不怕自己的丈夫,感觉花他的钱就是应该的。
没多久,镇子上的这个小流氓两条腿被人打折了,打得非常严重,相当现代社会的医院里所说的“粉碎性骨折”。
在古代这个结局基本上就是,后半辈子就成残疾人了。
石掌柜的儿子一纸休书把这个少奶奶给休了,他把所有的证据都给李长工两口子看了,李长工也很无奈。毕竟自己的女儿才16岁就被人家休了,这个名声不好听,只是自家理亏,女儿不争气也没办法。
本来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但李长工的女儿痛苦至极。一方面是没有了经济来源,又要过苦日子了,另一方面就是自己最爱的这个小流氓,一辈子要成残疾人了,让她心里非常愤怒。
后面就出现了一件大事,李长工的女儿去邠州衙门击鼓喊冤。
清朝衙门的门前都有一面牛皮大鼓,这个主要是朝廷为了督催朝廷命官,让他们为老百姓服务,秉公执法、公平办事。
朝廷有明文规定: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衙门前面的鼓被敲响,地方官就要快速升堂,然后处理各种问题。
能当上县令、知州的大部分都是进士出身,最低也是优秀的举人,他们平时的事情比较多,一般不允许有人来敲衙门前面那面大鼓。
特别是晚上,官老爷睡的正香,鼓声一响,半夜也要爬起来升堂,心里不发火才怪呢。
所以大多县令、知州都暗中示意自己的亲信,让那些衙役把衙门前面看好,防止有人来申冤,更不允许来敲鼓。
如果有哪个人感觉太冤枉,一定要敲鼓,这时候,衙役就会来真的,把这个人拉到一个屋子里面往死里打,打的你看见这面大鼓心里就害怕。
李长工的女儿非常勇敢,如果放到新社会,那就是为了爱情奋不顾身,非常英勇。
但在清朝时期,这个李小花就有点幼稚了,她非要去敲鼓申冤,那些衙役看她是个小姑娘,就劝她回家吧,最好找个秀才写状子再来申冤,这里的鼓不敢随便敲。
李长工的女儿为了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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