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述记(8/50)
可转邪为正,如佛度目连舍利弗等,皆由外道来出家,而得证果,邪定尚可教化,况不定聚乎!
又正定聚,小乘有定性声闻,但自了生死,不得成佛。按大利始教,则有半回心之声闻缘觉,有半不回心者。若终教,则皆可回心,皆可成佛,三乘三聚五性皆可成佛,如依教修行,或习观参禅念佛,皆可离苦得乐。论中亦发挥念佛为殊胜方便,能念佛亦为此论所被矣。
乙五能诠教体。
教通五教,教之所依曰体;能诠,对上第三教义之义为所诠,对下宗趣亦为所诠;故体为教之所依,亦为义乃宗趣之所依。而教体分四:
一随相门,又四:
一名句文身:名即字,一字一名,多字成句,多句成文;身、即体也;五教皆不离名句文,故以此为教体。
二音声语音:佛在世时,以音声语言说法,学者依此解义;故楞严云:‘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三假实俱秉:谓名等假,声等实,如今我等说者听者,缺名声等不可,故以假实俱兼为教之体。
四诸法显义:推而广之,一棒一喝,扬眉竖拳,光明香饭,法法皆为教体。然此诸法,及上三义,皆是相,故曰随相门。
二唯识门,即摄境唯心,如上一一事相,皆唯识变现故。
三归性门,佛以法性理体,随缘说法,以显众生所迷之法性理体。
四无碍门,谓于前三门,心境理事,同一缘起,混融无碍,交澈相摄,以为教体。此论正以归性无碍为教体,亦兼前二。
乙六所诠宗趣,又二:
一总以信解观行三空中道为宗,亲证中道为趣。
二别以‘教义’‘事理’‘境行’‘信证’‘因果’五对为宗趣;教即论文,义即一心三大等,事即十界依正,理即真如心,境即理事,行即观与五行,修即实行五行,证即证理入位等,因即三贤十地等,果即佛果等;即以教为宗,以义为趣,乃至以因为宗,以果为趣。
此五对,第一义为能开,第二从义开,三从理开,四从行开,五从证开,对对圆融不二,亦是中道。
又宗是即趣之宗,趣是即宗之趣,宗趣亦不二也。又若约下文防退方便中胜方便说,当以信愿行念佛为宗,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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