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述记(7/50)
动业;总而言之,无出世善,必受三界九有轮回之苦。大乘十信菩萨,小乘五停心,总相念,别相念之三资粮位,及暖、顶、忍、世第一之四加行位人,可觉此起业相。所谓觉知前念起恶,能止后念不起。无三界业,乃不受三界苦,前念指未信因果时,后念反此。
六业系苦相,业即三界之业,有三界业,必为业所系而受三界生死之苦,故曰业系苦相。六道不觉,或正受苦时,觉苦不觉业,即或觉业,而不觉惑,亦难免不造不受。觉惑还须究竟,始得二死永亡。
以上配位明觉,修行入位者方觉,吾等凡夫,有觉分否,试以喻明。三界喻床,三界众生即同床异梦,根本不觉,依觉而有。又依睡而有梦心,睡如根本无明,梦心喻三细,自证分、见分、相分,唯一心故。不了一心分别梦境,即智相;又相续分别不断,即相续相;执梦境为实有,即执取相;随境立名,即计名字相;又于境上造业,即起业相;带动色身受苦,如梦中惊怖等,即业系苦相。一梦可具九相次第,如此观想,易于明了,故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能观即能觉悟。
又始觉有始无终,以才觉业系苦相,起业相,乃至业相,皆曰始,故曰有始;觉了不复再迷,故曰无终。成佛即不迷,一觉永觉。本觉无始无终,尽过去无始,尽未来无终。
始觉四位,亦可云五位,灭、异、住、生四相,开为五位,加一根本无明,须等觉破除,即成佛果位,此论合于十地中,而成四位。
乙四教所被机。即三乘,三聚,五性,无所不被;但患不见不闻,乃无信顺行耳。
教为能被,机为所被,能被被于所被;此终教无机不被,以终教可通前后故;众生种类宜知:
三乘,声闻、缘觉、菩萨也。也三乘人,依此论修,可胜进后位故。
三聚,一正定聚,即三乘人决定不退故;二邪定聚,佛法不能教化之外道阐提,得闻此论成远因故;三不定聚,十信以下凡夫,可善可恶,闻论可转恶成善故。
五性,声闻性、缘觉性、菩萨性、无性阐提、不定性。开三聚为五性,合五性为三聚,无所不被,肯学此论,皆可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邪定不易教,但只恐不学,如肯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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