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方域(8/11)
“避于宜兴”,是逃在陈贞慧家。甲申之变,复回金陵。这年秋天,陈贞慧被捕,是由侯方域“仓皇出兼金”,托钱禧多方贿托,终以练国事的出大力,陈贞慧得以出狱。此为侯方域在《赠陈郎序》中所自道。
《赠陈郎序》又记:
“乙酉春正月,有王御史者,阮大铖意,上奏责浙直督府捕余。余时居定生舍,既就逮,定生为经纪其家事;濒行,送之舟中而握余手曰:‘子此行如不测,故乡又未定,此垒将安归乎?吾家世与子之祖若父,暨子之身,无不同者,今岂可不同休戚哉?盍以君幼女,妻我季子!’妻遂与陈夫人置杯酒,定约去。是时余女方三岁,陈郎方二岁尔!”
此为陈、侯于患难中缔姻的经过。其后两不相负,风义可佩。
其宜兴被逮以前,侯方域曾一度避在扬州史可法的大营。事迹可称者,只有替史可法拟复多尔衮书一事。多尔衮致史可法书,则出于李雯的手笔————李雯字舒章,青浦人,在明朝是秀才。入清为内阁中书舍人。在当时,此一职位相当于内阁学士,一时诏诰书檄,多出其手。龚芝麓誉之为“国士无满,名满江左”。笔下原自不弱,以故代多尔衮所拟原书,纵不能胜于侯方域代史可法所拟的复书,至少亦是旗鼓相当。
自乙酉五月以后,侯方域奉父家居。其兄方夏于顺治三年成为满清第一科的进士,而侯方域已决心做明朝的遗民,无奈事与愿违。在多尔衮摄政期间,汉人在朝者,已形成南北之争。北则冯铨,南则陈名夏,等于前明阉与东林之争的延续。于是甘心终老于岩壑者亦不得安宁了。最显著的例子,是吴梅村的复出。
吴梅村在当年是江南士林的魁首,无论冯铨要拖人落水,还是陈名夏要引名士以自重,第一个看中的目标,都必然是吴梅村。而吴与另外一陈————犹如复社两张一般————当时朝中南派的首脑为两陈,江苏溧阳的陈名夏以外,浙江海宁的陈之遴是吴梅村的儿女亲家。两陈交荐,吴梅村在公私方面所受的压力甚重,终于不得不在顺治十年秋天,就征进京。“我本淮南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而被迫做了清朝的国子监祭酒。
在吴梅村复出之说甚嚣尘上时,侯方域曾致书规劝,论其“不可出者有三,而当世之不必其出者有二”。吴梅村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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