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抚恤(1/4)
战后第二天,诸山寨首领在聚义厅商议了半日。统一了意见,对山寨军事法规做了一系列的增补。
首先对战死伤残者抚恤措施规定如下:
一、山寨新设小学一座,由闻焕章兼任校长,萧让兼任常务副校长,教员由金大坚,蒋敬兼任,不足人员山外聘请或内部提报。主要承担山寨幼儿识字,算术,军事训练等基础课程。
二、凡是山寨战死者,皆称烈士。如烈士还有直系亲属存世,烈士的月俸继续发放二十年或直系亲属离世。如是独子,山寨抚养烈士父母,给其养老送终。有儿女的,优先进入山寨小学学习。毕业后优先进入梁山学院,医学院继续学习,由山寨抚养至成年。没有父母子女的,可按其生前意愿,选取一个孩子过继其名下继承香火,享受烈士遗孤待遇。
三、伤残不能继续作战的军士。月俸继续发放十年,各村各庄的保正,里长等基层小吏,小学的军事教员全由这些伤残老兵充任,其子女优先进入梁山小学,梁山学院,医学院学习。五年内伤残老兵如因战伤而死,享受烈士待遇。另伤残军士个人的战创医疗由山寨终身负责。
其次对于山寨的军事编制做以下调整。
山寨军队编制采取从低到高为什,队,都,营,团。每级设置正副指挥使各一。
原则上采取三三制,即三什为一队,三队为一都。其中什为士兵10人,加正副什长12人。
从都开始,配备火夫,哨探,军医什等。设置正副军法官各一,负责督促军令,军纪的执行。也需反应军队存在的问题,士兵的意见的收集等,为军中主官之一。
从团开始,配置参军,后勤,装备,军医部等,设正副主官各一名,协助指挥使推进各项工作。
一、完全舍弃朝廷那套繁杂的军衔制度。将山寨士兵分为两等军阶,为战士和军士;军官分为四等军阶,为尉官,校官,将官。战士分为列兵和上等兵,其他军阶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山寨头领最低为校官待遇,统领为将军待遇。
二、扩军,将山寨总军力扩充到五千,所有什长,队正主官由士兵推举此战表现优秀的战士,上报各军种主官、军法官批准。都、营,团主官由各军种主官、军法官从下一级表现优越的军官中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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