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收拾不长眼的混混(2/3)
。至于干了什么不得而知。
第二天在处于宿醉状态下的郑宾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了起来,拖着头痛欲裂的脑袋打开了门。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开门的一瞬间,就有数道人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了他房子内并迅速将郑宾按倒在地。
随着犯罪嫌疑人被控制以后。陶副支队长带着好几个手下走了进来。一把薅住了郑宾的头发,将他的头高高的扬了起来。
“你是叫郑宾吗?我们刑警队的。”
早就已经被吓懵逼的郑宾此时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颤抖着回答道:
“报告政府,我叫郑宾。”
“昨天你不是在凯撒网咖那里讹钱了?”
“那不是讹?是我发现吃的食物里有异物,人家赔偿我的损失费?”
“连续四天都有异物?”
“那个…………。”
郑宾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了,不过陶支队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而且继续问道:“昨天那经理给你的信封放在哪里了?”
“在我的口袋里。”
陶阳朝身后的手下示意了一下,对方立刻带上白手套后,便翻看起郑宾的衣物来,不一会就在口袋里翻出来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了陶阳
“是这个吗?”
“是。”
随后陶阳当着郑宾的面打开了信封。从里面掏出来两沓厚厚的钱来,少说也得有两三万。
“郑宾,你这算的上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了。等着吧。”
郑宾看着对方手里厚厚的钱币突然意识放什么?疯狂的挣扎了起来。因为昨天他打开信封看过,就是200块钱,这一下变成了2万,谁信啊。这明显就是栽赃陷害。
但是陶支队不管你那个。直接把人带回了局里。先是一顿套餐,立刻就老实了,随后又把几个小弟给供了出来。
很快消息就传了出去,郑宾和他那几个小兄弟一时半会是出不来了,少说也得10年起步。
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是性质变了。听说陶阳往上报的时候,写的罪名是组织并领导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进行敲诈勒索,且数额较大。
一下子县城的牛鬼蛇神们全都老实了下来。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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