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15/18)
于是黎元洪左右的亲信,密密商议,决定屈服,明告王承斌:“印信在北京,法国医院。”
“请大总统打电话回去,一交印信,我马上护送大总统回公馆。”
电话由唐仲寅打给伴护黎本危的机要秘书瞿瀛,答复是:“没有大总统的口谕,无法照办。”
迫不得已只好由黎元洪下车,在站长室要长途电话找黎本危,用湖北乡话讲了好久没有结果。因为黎本危不能想象有地方长官劫持元首这种危险的情况,犹自极力劝黎元洪坚持到底。
这时金永炎已用另一具电话接通了瞿瀛,他说:“大总统的处境,极其难堪,也极其危险。大总统已经自杀过一次了,二太太再不放手,只怕迟早会出事。”
瞿瀛听得这话,转告了黎本危,终于同意交印。但黎元洪却还不能恢复自由。原来交通总长吴毓麟等在直隶省长公署,预备收印复命,此时专车赶回北京,要从黎本危手里收到了东西,才能放人。
结果是站长室做了大总统的行馆,左右亲信,相对黯然。黎元洪却还不大服气,请辛博森到电报局补发了一个给“全国报馆”的通电:“前电到达。王省长率兵千余人,包围火车,勒迫交印;查明印在北京法国医院,逼交以后,尚不放行。黎元洪自准张揆辞职,所有命令皆被印铸局扣留未发,如有北京正式发布之命令,显系伪造,元洪不负责任。”
这个声明当然是必要的,但无补于已成的败局。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王承斌接到北京电话,知道已取得印信,可是黎元洪犹须办一个手续,才能恢复自由的平民生活。
这道手续就是正式向国会、国务院、全国民众表明:“本人因故离京,已向国会辞职,依法由国务院摄行总统职权。”表明的方式是发通电,发通电要他亲笔签名。
事已如此,黎元洪懒得再争,很痛快签了名,可是一回到家,当然会有所表示。
黎元洪的修养到底不如徐世昌,提得起,放不下,不能视非分的尊荣如浮云过眼,加以左右亲信的怂恿,决定把握一个“缠”字诀,跟直系周旋到底。
这就少不得又要发通电了,说交印以后,复要求“发电辞职,交院执行”,照通行法例,“被强迫之意思表示,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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