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 章 遣返东昌(3/5)
,刘大人,此事您也别太过自责,毕竟保护安小海的安全也不是您一人之力所能及。
李大人,您也别自责了,此事我也有责任。关键是让刘大人白跑了一趟济南府,下官实在过意不去。本来以为刘大人去济南,拿到通省办案文书之后就能顺利破案,没想到人已经死了,下官真是无能之极。
哎呀,刘大人,您还不知道呢,我已经把杀害安四海的凶手抓到了。我知道您对安思海印象很好,他可是临清州的大善人。这几年百姓生活困难,他开仓放粮,深得民心。但是,百姓们联名上书,要求严惩凶手。我实在是左右为难,还请刘大人明示该如何处置。
李大人现在有什么证据吗?人证物证都在,那安四海身上的刀伤与贺子峰身上的配刀刀刃完全吻合。这可如何是好?这是铁证如山啊。那李大人现在打算怎么处理呢?这正是棘手之处啊。
刘大人,按照规矩,人证物证俱在,我应该把卷宗上报刑部等待处置。但这样就会有一个问题:贺子峰是您的人。我们同朝为官,理应相互扶持。这件事我本来想助您一臂之力。但是刘大人啊,事实如此我难以抉择啊。
哎,李大人这个惺惺相惜啊,刘某非常感动。但是在我看来呢,贺子峰是冤枉的。你想啊,他跟安四海根本就不认识他,杀他干什么呀?他们都这么分析啊,说贺子峰见了安四海的家财顿起歹意逼其交出家产。可没想到的是这安四海奋力反抗,所以贺大人这才失手杀人的。哦,那就完了呀,李大人现在不是已经有决策了吗?哎不不不不,刘大人其实本官呢也还有另外的一个想法,哦愿闻其详你说贺大人身为三品带刀侍卫又整日在格格身边护卫,是吧?这丰衣足食他干嘛会图安四海那点家财呢?如果非将他作为见财起意才下此毒手实在有可能委屈贺大人,我认为交给刘大人处理最为妥当。李大人,您又如何证明他并未杀人呢?
您看这第一条,这里有人证狱卒啊。嘿嘿,下官已经调查过了,狱卒呢。当天晚上确实有喝酒,眼花不明也是理所当然的。那么物证呢,这刀口一致,该如何解释?贺侍卫身上也不止一把配刀吧,而且光凭刀口就能百分之百确定吗?哦,还有百姓联名上书呢,您该如何跟老百姓交代呀?这人证物证都不存在了,下官自然会跟百姓解释清楚的。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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