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篇(5/7)
种渠道得以更好了解其派往联邦政府代表的行为,决非彼等目前了解州代表的任何办法所能比拟。
尚需记住居住点靠近联邦政府所在地的公民与居住较远的公民对影响人民自由繁荣的一切问题同等关注。彼等在必要时亦将呼吁并指出任何进行阴谋活动的人物。新闻报纸乃联络联邦各地居民传递消息的有效工具。
在反对宪法草案的许多离奇意见中,最怪诞不经的意见是宪法未曾包含合众国应还债务的有关规定。指责其暗中废除债务,图谋掩护窃盗公款人犯。报纸曾经对此大肆叫嚣;而实际上此项攻击毫无根据乃是十分明显的事,如非出于极度无知则系出于公然欺骗。除在他处已经论及外,笔者仅指出一点:“国家不因政府形式之改变而失掉任何权利,亦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74) 这是明显的常识,也是公认的政法原则。
目前我所能想到有任何意义的最后一条意见涉及政府开支的条款。如果通过拟议中的政府结构确将增加相当大的一笔开支,亦不能形成反对宪法草案的有力根据。
美国绝大多数公民有理由相信联邦为其政治幸福的基础。除少数例外,各党有识之士俱都同意公民的幸福在目前制度下难以保存,非有急剧变动不可;必须授予全国性政府以新的范围广泛的权利,而为此则需要改组联邦政府(单一的机构不堪委以如此广泛的权威)。如果同意以上诸点,则开支问题必须放弃;因建立此一体系的基础不能再加缩减。首先,立法机关的两院仅包括六十五人,此即为现在邦联制度国会组成可能包括的人数。的确其人数准备予以增加;但将与人口与国家资源的增长相应。很明显,数目再少则作为开始亦不稳妥,而在人口增长之后,如维持目前数目将不能恰当代表人民。
惟恐开支增加之论从何而来?从一个来源看,系由于新政府机构的增加,现就此略作评述。
很明显,目前政府的主要行政部门与新政府所需设立的部门相同。现政府设国防部长一人、外交部长一人、内务部长一人,财政部由财政部长一人、助理与办事员若干人组成等等。凡此官职在任何政体下均属不可缺少,在新体制下亦如旧体制已敷需要。至于派往外国的大使、其他使节与代理人,宪法草案除使其在任所的地位更受尊重、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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