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篇(2/4)
正确的和合乎宪法的见解就会被击败。就是这个困难也许在众议院的多疑善妒的同情者中间引起了严重的忧虑。幸亏这只是表面上存在的一种困难,经过仔细的审查就会消失的。如果我没有弄错,下面的意见,将被认为是关于这点的结论性意见而且是令人满意的。
尽管在除了发行纸币以外的一切立法问题上两院具有同等的权力,但是不能怀疑,议员人数较多的众议院在得到力量比较强大各州的支持下,而且表达大多数人民的众所周知的和坚决的意见时,在一个问题决定于两院中那一院态度比较坚定时,将占有不小的优势。
这种优势必然会由于这样的认识而加强:一方意识到其要求得到正义、理智和宪法的支持,对方则意识到正在同所有这些重大理由的力量进行斗争。
可以进一步考虑的是,在最小州和最大州之间的等级中,有些州虽然通常很可能把自己安排在小州之列,但是在幅员和人口方面与大州相去不远,以致不会赞同反对他们的正当的和合法的要求。因此,即使在参议院内,多数票会不利于众议员人数的适当增加,这种看法决不是肯定无疑的。
补充这样一点也不能算是看得太远:来自所有新州的参议员,可能用一个明显得不容忽视的办法胜过众议院的正确意见。由于这些州在一个长时期内人口的增加会特别迅速,所以他们会对经常按人口数目重新分配众议员感兴趣。因此,在众议院占优势的大州,只能使重新分配和增加人数互为条件;而来自人口增长最快的各州的参议员,必然会由于他们的州对前者感觉兴趣而去争取后者。
在这个问题上,这些理由似乎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应该能单独地消除对这个问题所感到的疑惧。然而,即使承认有这些理由都不足以抑制小州的不公正政策或他们在参议院会议上的支配力量,大州仍有一个合乎宪法的、确实可靠的手段,能随时用来达到他们的正当目的。众议院不能单独拒绝,但是能单独提出维持政府所需的拨款。简言之,他们掌握了国库,国库是一个强大有力的工具;我们看到,在不列颠的宪法史上,借助于这个工具,一个地位低下、处于襁褓之中的人民代议制逐渐扩大了它的活动范围和重要作用,就它自己的愿望而言,终于削弱了政府其他部门的一切过大的特权。事实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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