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篇(2/4)
是屡见不鲜而且臭名远扬。但是它所引起的普遍的极端痛恨本身,就证明相反情感的力量和优势。
第三,众议员和选民之间的联系,由于种种性质上更加利己的动机而加强。他的骄傲和自负,使他依附一个有利于他的要求而且使他分享荣誉和名声的政体。不管少数胸怀大志的人有什么希望或打算,通常必然发生的是,大多数由于在人民中具有影响而飞黄腾达的人们,对保持这种有利地位所抱的希望,会超过对政府实行破坏人民权力的革新的希望。
然而,所有这些保证如果没有经常的选举加以限制,仍然是非常不够的。所以,首先要这样来组织众议院,使其成员经常想到他们对人民的依赖。在他们擢升的方式使他们产生的观点由于行使权力而忘却以前,他们不得不预料到他们的权力结束的时刻。到那时,他们执行权力的情形要受到审查,他们必须降到擢升以前的地位;除非他们忠实地卸任,使他们有资格重新上任,他们将永远留在原来的位置上。
我还要补充一点,作为在众议院限制众议员采取压制性措施的第五点情况,这就是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对他们自己和他们的朋友同对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一样,必须完全有效。这点经常被认为是通情达理的政策能把统治者和人民联结起来的最坚强的纽带之一。它在统治者和人民之间造成共同的利益和同情感,很少有政府提供过这种例子,但如果没有这一点,每个政府都会蜕变为专制统治。也许有人会问:用什么来限制众议院在法律上搞出差别,使其有利于他们自己和社会上某一特殊阶级呢?我的回答是:整个制度的英明,公正的宪法的性质,尤其是激励美国人民的警惕性和勇敢精神————培养自由又为自由所培养的那种精神。
如果这种精神退化到容忍一种只约束人民而不约束议会的法律,人民就会准备容忍除了自由以外的任何东西了。
众议院和选民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责任、感恩、利益、抱负本身,都是约束他们忠于并同情人民群众的媒介。也许这些都不足以约束人的任性和邪恶。但是难道这些东西不全是政府所承认和人们的谨慎所能够设想出来的么?难道这些东西不是共和政府用以为人民的自由和幸福作准备的真正的和特殊的手段么?联邦的每个州政府不也是用同样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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