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篇(3/5)
见解和州议会的一样褊狭;只是说新联邦政府将充分具有两者的精神,既不至于侵犯各州的权利,也不至于侵犯各州政府的特权。各州政府侵占联邦政府的权力来加强其特权的动机,在议员当中决不会受到相应的有倾向性的压制。
然而,如果说联邦政府可能和州政府一样打算把其权力扩张到应有的限度以外,州政府在击败这种侵犯的办法方面仍然处于优越地位。如果某一州的一项法令,虽然不利于全国政府,在该州却深得人心,而且也不是过于严重地违犯州官员的誓言,那么,它会按照当地的方法单独依靠本州很快得到执行。联邦政府的反对,或者联邦官员的干涉,只会引起各方面对州的热情,而这种弊病如果要防止或矫正的话,除非使用那些采用时往往有点勉强或困难的方法,是不能做到的。另一方面,如果联邦政府有一个不正当的措施在某些州里不得人心(事实上往往如此或者甚至一个正当的措施有时也是如此),反对此项措施的方法是强有力的,并且可随手而来。人民的忧虑,他们对于同联邦官员合作的厌恶或拒绝、州行政官的愁眉苦脸、立法手段造成的困境(这是在这些情况下经常附带发生的现象,而且反对在任何州里的不容忽视的困难),这一切在一个大州内会造成极其严重的阻碍,而在某些相邻的州的意见恰巧出现一致的地方,会造成联邦政府所不愿碰到的障碍。
但是联邦政府对州政府权力的过奢的侵犯,不只是引起一个州或少数州的反对。这种侵犯是引起普遍的惊慌的信号。每个州政府都会拥护共同的事业,开始互相通信,商量反抗计划。一种精神会鼓动和指导全体。简而言之,对联邦束缚的恐惧,如同对外国束缚的恐惧一样,会造成同样的联合。除非自动取消计划中的革新,在一种场合下如同在另一种场合下一样,都要诉诸武力。但是疯狂到什么程度能使联邦政府采取这个极端呢?在与大不列颠的斗争中,帝国的一部分用来反对另一部分。人数较多的一方侵犯人数较少一方的权利。这种企图是不合理和不明智的,但是想起来也不是完全虚幻的。但是在我们设想的情况下会是什么样的争论呢?谁是争论的双方呢?少数几个人民代表反对人民自己,或者不如说一批人民代表反对十三批人民代表,后者还有全体选民作为后盾。
预言州政府会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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