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篇(2/5)
因此,正如另一地方已经提过的那样,如果人民将来对联邦政府的偏袒胜于对州政府的偏袒,那么改变只能产生于那种一目了然和无可辩驳的证明,这种证明会克服以前的一切倾向。在那种情况下,也决不能阻止人民在他们认为最需要信任的地方表示他们的最大信任;但即使在那种情况下,州政府也没有什么值得担忧的,因为联邦权力就事物的本质而论,只有在一定范围内才能很好地行使。
我打算把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加以比较的其他几点,是两者各自可能有的抵制和破坏对方措施的倾向和能力。
事实已经证明,联邦政府成员对州政府成员的依赖甚于后者对前者的依赖。还有,两者所依赖的人民偏袒州政府甚于联邦政府。就两者相互的态度可能受这些原因的影响来说,州政府显然处于优越地位。但是从一种明显而非常重要的观点来看,优势也将属于同一方。各成员通常总是怀着对各州的偏袒到联邦政府中去,而很少会发生州政府的成员怀着对联邦政府的偏袒到公共会议中去的情况。国会议员中的地区精神,必然比各州议会中的国家精神更加普遍。众所周知,州议会所犯的错误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州议员为了他们所居住的县或地区的各别意见而牺牲州的明显的长远利益。如果他们不充分扩大他们的政策,使其包括他们本州的集体福利,怎能设想他们会把联邦的普遍繁荣以及联邦政府的尊严和威望作为他们关心和协商的对象呢?由于同样理由,州议会的成员不大会充分关心国家目标,联邦议会的成员似乎会更加关心地方目标。各州之对于国家,正如县和城镇之对于各州那样。从可能的效果来看,措施往往不是决定于国家的繁荣和幸福,而是决定于各州政府和人民的偏见、利益和所追求的目标。国会活动的精神总的说来有什么特点?对议事录的研讨以及国会议员的坦白承认,会告诉我们,议员们经常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公共利益的公正保护人,不如说是他们本州利益者的坚决维护者;如果曾经有一次为抬高联邦政府而不适当地牺牲地方利益的情形,那么由于不适当地注意各州的地方偏见、利益和观点而使国家的重大利益遭到损害的情形就有百次之多。我并不想用这些回顾来暗示,新的联邦政府不会采用比目前的政府所奉行的政策更加扩大的政策计划;更不是说新联邦政府的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