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篇(1/5)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我们看到,前一篇论文中主要意见的结果是,由于社会上各阶级的不同利益和见解的自然作用,不管人民的代表多一些或少一些,他们几乎完全是由土地所有者、商人和知识界人士组成,这些人会忠实代表一切不同的利益和主张。如果有人反对说,我们在地方立法机关曾经见过其他各种人,我可以回答说,那条通则容许有例外,但是例外人数不足以影响政府的整个情况或性质。每个阶级都有坚强的人,他们不受不利形势的影响,他们的功绩不仅得到自己所属阶级的颂赞,而且还得到了整个社会的颂赞。门应该一律平等地对所有的人打开。我相信,为了人性的荣誉,我们将看到这类生气勃勃的幼苗在联邦立法机关和州的立法机关的土壤上繁荣滋长的事例;但是这种偶然的事例,不会减少以事物的一般发展为根据的推论的可靠性。
这个问题可以从其他角度来了解,而且会得出同样结果。可以特别提出一个问题:在木匠和铁匠、亚麻布生产者或织袜者之间,比商人和他们当中的任何一方之间,能表现出什么样的更加密切的关系或利害关系呢?众所周知,在手工或制造工艺的各部门之间和任何部门的劳动与行业之间,其竞争情况往往同样严重;所以,除非代议制机关的人数远远超过符合它所考虑的正规或明智的打算,我们现在所考虑的反对意见的精神,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我不想再详细论述这样的问题了,它的外衣过于宽大,无法确切检查它的原形或趋势。
另外还有一种性质更加明确的反对意见,值得我们注意。有人断言,国家立法机关的国内征税权的行使,决不会有利,这既由于缺乏对地方情况的充分了解,也由于联邦和个别州的征税法相互抵触。缺乏适当了解的假定,似乎是毫无根据的。如果州的立法机关有一个关于某县的问题悬而未决,而这个问题又需要了解当地的详细情况,怎样去了解呢?无疑要从该县议员提供的情况中去了解。类似的知识难道不能在国家立法机关里从各州议员那里取得吗?难道不能认为,通常派到那里去的人具有能够传达那种情况的必要智力么?适用于征税的地方情况知识,是一种关于各州的所有山脉、大河、溪流、公路和小道的详细地形知识呢,还是对各州的位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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