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篇(3/4)
人的票,而不愿意投自己行业人的票。那些有见识的公民深知,手工和制造工艺为工商业提供了材料。事实上,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是直接与商业活动连在一起的。他们知道,商人是他们的天然顾客和朋友;而且他们还知道,不管他们对自己的良知有多大信任,商人比他们自己更能有效地促进他们的利益。他们知道自己的生活习惯未曾给予他们那些必要的后天才能,而在审议会上要是没有那些才能,即使最伟大的天赋多半也是无用的。他们还知道,商人的影响、势力和高深的学识,使他们更适合于跟公众会议上偶然出现的任何不利于工商界的精神进行斗争。这些考虑以及其他许多也许已经提到的考虑证明,而且经验也证实:工匠和制造者通常都倾向于投商人和商人所推荐的人们的票。因此我们必须把商人看作社会上所有这些阶级的自然代表。
至于知识界人士,不必多说。他们的确并不构成社会上一个独特的利益集团,根据他们的地位和才能,他们会一律成为互相信任和选择的对象,以及社会上其他各部分信任和选择的对象。
剩下的就是土地占有集团了。从政治上看,特别是从税收问题上看,我认为从最富的地主到最穷的佃户是完全连在一起的。对土地征税,没有一种不是对千百万英亩土地占有者和一英亩地占有者同样发生影响的。因此每个土地占有者都有一种共同利益:要使土地税尽可能保持在低水平上,而共同利益往往会被认为是最可靠的同情纽带。但是,即使我们能够假定富裕地主和普通农民之间在利益上有区别,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得出结论说前者比后者有更好的机会被委任为国家立法机关的代表呢?假如我们把事实作为向导,观察我们自己的参院和众院,我们会发现在两院中是中等土地占有者占优势,在人数较少的参院,这种情形不亚于人数较多的众院。在选举人的资格相同的地方,不管他们要选举少数人或许多人,他们的票将投给自己最信任的人,不管他们是有大量财产、中等财产或完全没有财产。
各阶级的公民为了使自己的情感和利益得到更好的了解和照顾,应当在代议制机关中有自己的一定数量的代表,这据说是需要的。但是我们看到,在使人民自由投票的任何一种安排下,这种事情是绝不会发生的。在这样安排的地方,代议制机关仍会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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