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篇(35)(3/4)
,在国家需要进行防御时,随时可以参战。这不仅会减少军事编制的需要,而且如果情况随时迫使政府组织一支决不会危及人民自由的或大或小的军队的,同时,有一大批在训练和使用武器方面相差不多的公民,他们随时准备保卫自身的和同胞们的权利。在我看来这是代替常备军的唯一办法;如果有常备军存在,这也是防备它的最安全的办法。”
我就是这样与新宪法的反对者在同一个问题上作出了不同的推论,正是根据他们认为充满危险和毁灭的缘由,我却推出安全的结论。但国家立法机关对这一点会作出怎样的推论,是他们和我都不能预测的事情。
在民兵危及自由的意见中,有一种如此强词夺理和夸大的东西,以致我们不知道应该认真对待还是一笑置之;不知道应该把它当作只是像雄辩家的似是而非的议论技巧试验,和以任何代价灌输偏见的狡猾手段,还是把它当作政治狂热的严重产物。如果我们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兄弟、邻人和同胞,以常识而言,我们的恐惧要到什么地步才能结束呢?从那些每天与其他同胞打成一片、并且与他们有同样的感觉、情感、习惯和利益的人们的身上能看到什么危险的预兆吗?联邦有权制定民兵规则,并在必要时命令民兵服役,而各州则有全权任命军官,这怎能因此推论出产生恐惧的合理理由呢?即使真的有可能对联邦政府下面的一切民兵组织任意猜忌,那么军官由各州任命这个事实本身就应该立刻把这种猜忌打消。毫无疑问,这个事实经常会使他们对民兵产生压倒的影响。
在阅读许多反对宪法的出版物时,人们很容易想到自己是在研读某些写得很糟糕的传奇故事,展现在头脑中的不是愉快的自然形象,只不过是可怕的畸形怪物————
“蛇发女怪,九头蛇和可怕的吐火兽”
把它所描写的一切东西的色彩和形状全都加以歪曲和丑化,把它所讲到的每种东西都变为怪物。
在已经出现的有关动员民兵服役权的夸大而不真实的言论中,可以看到这类实例。新罕布什尔的民兵要开往佐治亚,佐治亚的民兵要开往新罕布什尔,纽约的民兵要开往肯塔基,肯塔基的民兵要开往香普兰湖。不仅如此,而且欠法国人和荷兰人的外债要用民兵来偿还,而不是用法国金币或欧洲通用金币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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