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3/5)
组成这个同盟的城邦,保留它们的地方管辖权,任用各自的官员,享有充分的平等。各城邦派议员参加的元老院,有全权决定战争与和平,派遣和接待大使,订约和结盟,任命元首或所谓行政长官,这位元首指挥城邦的军队,通过十个议员的提议和赞同,不仅在元老院休会期间管理政府,而且在开会时还要担负审议各项问题的重任。根据最初的宪法,要有两名行政长官共同管理;但在试验后只用一名。
各城邦似乎全都采用同样的法律和习惯,同样的度量衡和同样的货币。但这个结果与联邦会议的权力有多大关系却不得而知。只能说在一定方式下各城邦被迫接受同样的法律和习惯。当菲罗彼蒙(23) 使拉栖第梦加入同盟时,取消了来客古士的制度和法律,而采纳了亚该亚的制度和法律。拉栖第梦原是安菲替温尼联邦的成员,这个邦联容许它充分行使自己的行政管理和法律。单是这个情况就能证明两种制度在本质上有着重大区别。
非常遗憾,这个奇妙的政治组织只留下这些不完全的记载。如果能查明其内部组织和正常活动情况,也许它能比我们所熟悉的任何类似的实验更能说明联邦政府的有关知识。
凡是注意到亚该亚事务的历史家们,似乎都看到了一种重要事实,那就是,无论在阿剌托斯改革同盟以后,或者在马其顿玩弄计谋解散同盟以前,其行政管理要比单独行使一切统治特权的任何城邦温和而公正得多,人民的暴力行为和叛乱活动也少得多。马勃雷神父在评论希腊时说:在其他各地都是如此动荡不定的民众政府,在亚该亚共和国的成员中并未引起骚乱,因为在那里这种政府受到了邦联的总权威和法律的制约。
然而,我们不能过于急促地作出结论说:党争在某种程度上并未搞乱个别城邦;更不能说在总的制度中应有的服从和融洽占有统治地位。在共和国的变迁和命运中充分表现出相反的情况。
当安菲替温尼联邦存在时,只包括次要城邦的亚该亚同盟,在希腊舞台上是微不足道的。当前者成为马其顿的牺牲品时,腓力和亚历山大的政策却使后者得到宽恕。然而,在这两个君主的继承人的治下,采用了一种不同的政策。在亚该亚人中间实施分裂政策。每个城邦受到引诱,只为自己打算;同盟解散了,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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