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1/4)
(麦迪逊)
致纽约州人民:
我们已经知道联邦的必要性,因为它是防御外来危险的堡垒,是我们的和平保卫者,是我们的商业和其他公益的保护者;只有联邦才能代替破坏旧世界自由的军事机构,才能适当地医治党争的弊病,这种弊病证明对其他民主政府是致命的,而且在我们自己的政府中也已显出严重征候。在我们探究的这个部门之内,还有一个反对意见需要注意,这种反对意见是由于联邦的范围太大而产生的。就这个问题表示一些意见是比较合适的,因为我们看到,新宪法的反对者为了利用想象中的困难来弥补他们努力寻找而又无法找到的牢靠的反对理由,就利用了对于共和政府在实践方面的流行偏见。
把共和政府只限于一个狭小区域的错误看法,在以前几篇论文中已经予以阐明和驳斥。我只在这里说明,这种错误看法的产生和传布,似乎主要由于把共和政体和民主政体混淆起来,并且把根据后者的性质得出的推论应用于前者。两种政体的真正区别已在前面论及。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会合在一起,亲自管理政府;在共和政府下,他们通过代表和代理人组织和管理政府。所以,民主政体将限于一个小小的地区,共和政体能扩展到一个大的地区。
除了这种偶然产生的错误以外,还有一些名作家的伎俩,他们的作品在形成现代政见的标准方面有很大分量。作为君主专制政体或君主立宪政体的人民,他们竭力设法夸大这些政体的优点或掩饰其弊病,把它们同共和政体的弊病和缺点进行比较,并举出古代希腊和现代意大利的骚乱的民主政体作为后者的标本。由于名称的混淆,很容易把只能应用于民主政体的评论转用于共和政体;其中就有这样的评论:共和政体只能在生活于小范围国土上的少数居民中建立起来。
这样的谬误很少为人们察觉,因为古代大多数民众政府属于民主政体的类型;即使在代议制的创始地现代欧洲,也看不到一个完全民主、同时完全建立在这一原则基础上的政府实例。如果欧洲有在政府中发现这种伟大的机械动力的功劳,那么通过能把这个最大的政治团体的意志集中起来的简单机构,并且把它的力量引向公益所需要的任何目标,那么,美国就有权要求这样的功劳:它把这种发现变成了范围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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