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1/5)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联邦的重要性,从商业方面来看,是很少持有异议的论点之一,而且在实际上得到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的人的最普遍的同意。无论同外国交往或相互来往,这个论点都是适用的。
有种种迹象使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测:美国商业特征所表现的冒险精神,已经使欧洲的几个海上强国感到不安了。它们似乎对我们在运输业方面造成的太多干扰感到忧虑,而运输业却是它们航海业的支柱和它们的海军力量的基础。几个在美洲有殖民地的国家,担忧地期待着我国可能发生的变化。它们预见到,自己在美洲的领地由于邻近美国而可能遭受威胁的危险;美国有建立一支强大海军所必需的一切,而且拥有一切手段。这种想法自然会表示需要鼓励我们分裂并且尽可能阻止我们独立地从事积极的贸易的政策。这样就能符合以下三项目的:阻止我们干扰他们的航海事业,独占我们的贸易利益,剪掉我们的翅膀,使我们无法飞到危险的高度。如果不是谨慎阻止我详细说明,不难根据事实把这项政策的制定追溯到内阁部长们的身上。
如果我们继续联合在一起,我们就能抵制一种在各方面对我们的繁荣非常不利的政策。我们可以利用全国各州同时实行的限制性条例,迫使各国为取得我国市场的特权而互相竞争。凡是能够理解下面两点的人,决不会认为这个主张是幻想:其一是,三百万人(并且还在迅速增长,大部分地方专务农业,而且由于地区条件,看来会继续务农)的市场对任何工业国的重要性;其二是,这样一个国家用本国船只直接运输和用别国船只间接运送其产物往返美国,对于该国的贸易和航海业是有极大区别的。例如,假定我们美国有一个政府,能把大不列颠(我们目前同它没有通商条约)赶出我们所有的港口;这个措施对它的政策可能起什么作用呢?难道它不能使我们为在该国领土上取得最有价值和最广泛的商业优惠而进行最有成功希望的谈判吗?当这些问题在其他场合提出时,得到的答复貌似有理,但并不可靠或令人满意。有人说,我们这方面的禁令,不会使大不列颠的制度产生变化,因为它能通过荷兰人同我们进行贸易,荷兰人将是英国供应我们市场所需商品的直接顾客和付款人。但是大不列颠的航海业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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