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1/6)
(麦迪逊)
致纽约州人民:
在一个组织良好的联邦能够保证的许多利益中,再也没有比制止和控制狂热分裂的趋势值得更正确地加以发挥了。平民政府的赞助者,从未感到对平民政府的性质和命运的担忧会有他仔细考虑其危险弊病的倾向时那样严重。因此,他对于能恰当地矫正这种弊病而不违反他所遵循的原则的任何计划,不会不给予应有的评价。不安定,不公正和带进国民会议里的混乱状态,事实上是使平民政府处处腐败的不治之症;而这些情况始终是自由的敌人赖以进行最为华而不实的雄辩的特别喜爱和效果最好的题目。美国宪法对古今民主典型所作的宝贵改进,并不值得过多地赞颂,但如果硬说宪法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有效地排除了这方面的危险,那也是不公正的偏颇。到处可以听到我们最关心而善良的公民以及拥护公众信用和私人信用、公众自由和个人自由的人们抱怨说:我们的政府太不稳定,在敌对党派的冲突中不顾公益,决定措施过于频繁,不是根据公正的准则和小党派的权利,而是根据有利害关系的占压倒多数的超级势力。无论我们多么热切希望这些抱怨毫无根据,但是已知事实的证据,不容我们否认,这些抱怨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的确,在认真检查我们的情况时会发现,我们遭受的某些痛苦,曾被错误地归咎于政府的工作;但同时也会发现,其他原因也不能单独说明我们许多最大的不幸,特别是不能说明普遍的、日益增长的对公共义务的不信任和对私人权利的忧虑,从大陆的一端到另一端,均有这种反应。这一切即使不完全是,也主要是党争精神用来败坏我们公共管理的那种不稳定和不公正的影响。
我理解,党争就是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
消除党争危害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原因,另一种是控制其影响。
消除党争原因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另一种是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
关于第一种纠正方法,再没有什么比这样一种说法更确切了:它比这种弊病本身更坏。自由于党争,如同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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