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说明(2/2)
是全面为新宪法辩护的一部著作。它一方面反驳了反对派对新宪法的各种责难和抨击,另一方面也对新宪法和建立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所依据的基本原则作了分析与说明。它从不同方面说明了1781——1787年间邦联的缺点与存在的问题,强调建立联邦主义和国家主义相结合的这样一种联邦共和制的必要性和优越性;说明了联邦应有的权力、联邦机构的设置、联邦各部分之间,如国会、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原则;以及联邦各机构首脑的职责及任免,等等。总之,本书的中心论点是阐明需要建立中央相对集权的强大的联邦政府,以保证政治上的统一,实现国内安定,促进经济繁荣,但也不过多地侵犯各州和个人的权利。这同邦联政府的权力不能集中的软弱情况相比,更能符合获得独立后的资产阶级当时的政治愿望。所以,本书对各州批准新宪法起了促进作用。一般认为,它是对一直沿用到今天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联邦政府所依据的原则的精辟说明。美国最高法院曾把它作为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美国一般律师也有这种看法。曾任首席法官的马歇尔说:“其实质上的优点使它具有这种崇高的地位。”在资产阶级的政治学史上,尤其在代议制政体的理论方面,都被认为是一部重要著作。它对后来不少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制定,也有相当影响。因此,对于我们了解,研究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尤其是美国的政治制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包括论文共八十五篇:第一篇发表于1787年10月21日,最后一篇发表于1788年8月16日。各篇论文均无标题,仅冠以“联邦党人第≈tis;≈tis;篇”字样。1788年,开始在美国出版由汉密尔顿编的两卷本,此后即大量在美国印行。1792年,在巴黎出版法文译本;1840年,在里约热内卢出版葡萄牙文译本;1864年,在不来梅出版德译缩写本;1868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出版西班牙文译本。现在这个中文译本是根据纽约《现代文库》的版本翻译的。目录及内容提要均系原书所有。
1979年11月
为《独立日报》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