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心中有丘壑,笔下生风(1/2)
正值府试的第三日,陈潇端坐于考舍之中。
四周静默,唯有笔尖在纸上滑动的沙沙声。
这场考试已经是府试的最后一场,只需写一篇八股文章。
第二场考试,主要考墨义,杂文,帖经,律法四题。
陈潇心中有丘壑,笔下生风。
对于陈潇而言,这些题目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尤其是律法类题目,那就更不在话下了——毕竟只要将大魏律法熟读于心,便能够轻而易举地答对。
这道律法题目的大致含义是这样的:
“某人因误伤人致死,其后主动投案自首,依据律法,应如何量刑?”
根据《大魏律》载,过失杀人者,若自首,可减等处罚。
是以,此人虽致人于死,然主动投案,显有悔意,当依律减轻,杖责之外,令其赔偿死者家属,兼服劳役,以赎其罪,示法之公正,又不失人情……
四道题目皆被陈潇一一攻克,尤其是那有关治国理政的题目,他引经据典,洋洋洒洒,尽显胸中沟壑。
而今日的题目是以“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为题,阐述了治理国家的理财之道。
陈潇沉思良久,这句话源自《孟子·滕文公上》,是孟子论述治国理念时提出的一个经济原则,强调的是财富积累和社会管理的智慧。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终于想到了文章破题的方法之后,他拿起笔准备开始写作。
陈潇通过论述“生财、用财”之法,强调了治理国家应当遵循的根本原则。
他心里非常清楚,一篇好的文章不仅要有独特新颖的立意。
还需要有深刻且独到的见解,这样才能够从众多作品当中脱颖而出。
此时此刻,他全神贯注、心无旁骛。
正努力地把自己脑海中的构思和想法转化成具体的文字,并工工整整地抄写在草稿纸上。
“为之者疾,言乎士农工商,各司其职,……百姓之乐业也。
用之者舒,……如水之善利万物而不争,财用自能广布而民不知其劳。
是以财恒足矣,……生财有道,乃国泰民安之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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