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 狮子品(2/4)
之第二支。大王!又次如鸳鸯不害生类。大王!瑜伽者、 [p513] 瑜伽行者舍杖,舍刀,有耻而具足悲,哀怜一切生类、有类。大王!此应把持鸳鸯之第三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鸳鸯本生谭如是说:
不自杀不令他杀 不自胜不令他胜
诸有类无害之故 任何人亦不怨彼」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培那喜迦鸟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培那喜迦鸟由於己夫之嫉妬而不育雏鸟。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己之意,所生烦恼时,嫉妬,依〔四〕念处以〔烦恼〕入正律仪之隙间,於意门修习身至念。大王!此应把持培那喜迦鸟之第一支。大王!又次如培那喜迦鸟昼游行林中,夜守自己,入自己之群。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为解脱其结,唯一人受用远离。於其处不得其乐,守危难之怖畏,至僧伽,守僧伽而住。大王!此应把持培那喜迦鸟之第二支。大王!依娑婆主梵天,於世尊之前如是说:
[p514] 受用高原之住处 为结解脱而不行
若於其处不得乐 具念而以守护己 而住於僧伽中」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家鸠之一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一支。」
「大王!譬如家鸠住他家之时,不凝视其家之器物,无关心而住於〔鸟〕想。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行於他家耶!於其家不凝视女、男之卧台、椅子、衣服、庄饰、财宝、享乐物及种种之食物而无关心,现前沙门想。大王!此应把持家鸠之第一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小那罗陀本生谭如是说:
入於他家者 於饮料食物
量食适量饮 勿入意其色」
「尊者那先!卿言:『应把持枭之二支。』何等是应把持其二支。」
「大王!譬如枭与乌鸦争,及夜到乌群之处即多数乌亦杀害。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与无智争,独静坐而碎破无智,由根截断。大王!此应把持枭之第一支。大 [p515] 王!又次如枭善静思。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乐宴默,喜宴默。大王!此应把持枭之第二支。大王!又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胜相应部如是说:『诸比丘!此处比丘乐宴默,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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