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西北大劫案马汉庆(十四)(2/4)
落网后交代:“我平时有看报纸的习惯,南国都市报是我每天必买的报纸,偏偏10号那天早上,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买报纸,如果那天我看到了通缉令,即使不跑的话,也绝对不会和别人发生冲突。”
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第二天是11月11号,也是马汉庆自由呼吸三亚空气的最后一天。
当天下午5点钟,马汉庆骑着摩托车去幼儿园接女儿,他老婆小穆在家里熬了一锅骨头汤,等着父女俩回来吃饭。
十多分钟之后,马汉庆带着女儿回来了,当他路过距离小区门口只有十几米远的一个台球厅时,两名打台球的便衣警察放下球杆,一左一右的到摩托车前将他拦了下来。
马汉庆愣了一下,紧接着问了一句:“你们干什么?”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两个便衣警察,一人抓住了摩托车车把,一人抓住了马汉庆的右手,与此同时旁边又冲上来五六个便衣,大家一拥而上,把马汉庆按倒在地。
当警察把马汉庆塞进车里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全明白了,他一脸恨意的看着警察说道:“真是没想到啊,你们竟然选择在我接女儿的时候动手,否则我肯定和你们拼了。”
马汉庆对于这件事耿耿于怀,以至于刚被捕的时候,情绪非常不稳定,面对警察的审讯,非常的不配合。
当天晚上7点钟,警方在马汉庆家里找到了那把五四手枪和17发子弹,另外还有4张假身份证,以及两张存折,一张七万元,一张一万四千元。
马汉庆的老婆,虽然对于马汉庆作案的事一无所知,但警方同样把她带回了派出所,主要了解两个问题:第一,房子是谁出钱买的,第二,存折里的钱是怎么来的,这两个问题关系到赃款的去向。
最终法院认定,房子为马汉庆老婆出资所买,但存折上的钱,为马汉庆抢得的赃款,予以返还受害人。
由于马汉庆在武汉和新疆都做下了大案,因此对于案件的审理地点,两地警方互不相让,最后公安部决定,将马汉庆的案子,交给新疆警方审理。
去新疆之前,马汉庆提出一个要求,就是见一眼自己的老婆孩子,不过在和老婆见面之前,他给老婆写了一封长信,就是我开篇摘录的那封。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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