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红楼梦断》(3/4)
现在这个样子。我曾写过一篇研究《红楼梦》的稿子,以为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的图与诗,即是全书结局的预告。而《红楼梦叙录》诸家笔记述所见“原本”的情节,以及“脂批”中有意无意对后文的透露,就小说的要求来说,其构想远比现行本来得高明。曹雪芹如何安排及描写这些情节,已是天壤之间不可解的一个谜。但如果能依照曹雪芹的提示,并假定那些极人世坎坷的情节,即为曹雪芹亲身的遭遇而加以深入地描画,应该可以成为一部很动人的小说。尤其是“史湘云”,笔记中有如下的记载:
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是宝玉偕老的史湘云也。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佚名氏《谈红楼梦随笔》)
世所传《红楼梦》,小说家第一品也。余昔闻涤甫师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赵之谦《章安杂记》)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后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成婚。(臞蝯《红楼佚话》)
先慈尝语之云:幼时见是书原本,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云。(董康《书舶庸谭》)
此外,清人笔记中提到史湘云嫁贾宝玉者尚多。而考诸史实,“史湘云”为李煦之孙女或侄孙女,确凿无疑。她的口音跟曹家不一样,从小生长在扬州,读“二”略如张口音的“啊”;因为是大舌头,结果出声如“爱”,叫宝玉“二哥哥”便成了“爱哥哥”。按北方只叫“二哥”,“哥哥”连称,亦为扬属的称谓。
既然如此,则“史湘云”的身世,在其诸姨姑表姊妹中,实为最惨。因李煦籍没以后,又因案充军,殁于关外。“史湘云”如遇人不淑而流落在京,则母家无人,与雪芹重逢于沦落之后,议及婚娶是非常自然的事。果真如此,则“史湘云”必为雪芹写《红楼梦》的助手,其惟“脂砚”乎?而“史湘云”之先亡,以及幼子之夭折,对雪芹皆为精神上极沉重之打击。我的《红楼梦断》,主要的情节就是想这样安排。我决不敢说真是如此,但可说:极可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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