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的年龄(2/21)
◆证明曹雪芹在抄家之前,已“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
◆证明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生于康熙五十四年。
二、曹氏世系
先从周汝昌的考据谈起。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一书,据他自己说:“大部还是我在一九四七至一九四八年作学生时课余所草。”以后此书大概被用来作为“清算胡适思想”的工具之一,所以加上些“妄人”之类不负责任的骂人的话,明眼人可以看得出来他的言不由衷的悲哀。
此书在“红学”的范畴中,够得上称为一部巨著。在考据方面,大致如林语堂先生所评:“整理之勤,用心之细,自有他的地位。周书确有很多宝贵材料,有新收获。”我认为他最大的贡献是:考出曹子猷是曹寅的孪生弟弟(也可能晚一年生,总之年龄极近,极为友爱),同时推论他单名一个“宣”字,而曹宜则是曹寅另一幼弟。此一发现,极为重要,使得曹雪芹的身世更为明白。不过就在这条考据中,也还有商榷的余地,现在综合他的考据和我的意见,将曹玺一支的世系,列简表如下:
但是,非常遗憾的,周汝昌对于材料的整理,虽用的是科学方法,而对于材料的运用却主观得厉害。换句话说,经过客观整理的材料,只在能支持其主观的认定时,方被选用,否则就抹杀不论。
他的“主观的认定”是什么?第一,对人有成见,如力攻高鹗;第二,太执着,把《红楼梦》看成一字不可易的曹氏家乘,甚至据红楼人物以订曹氏世系,此是反客为主、本末倒置的做法,既欠妥当,亦无必要。
即因如此,细细看去,就可发现许多矛盾。我的第一段证明,主要的方法,即在找出他的矛盾来否定他的自信过甚的“四十”之说。
三、“四十年华”与“四十萧然”
周汝昌的“四十”之说,有三个消极的理由、一个积极的理由。
先说消极的理由:第一,假如雪芹真个活了四十五岁,敦诚为什么不写成“四五年华付杳冥”,而非作四十不可呢?事实上,不但是“四五”,除去“四三”平仄不调外,从“四一”到“四九”,敦诚都可以写,而他单单要写四十,足见不是无故。这是不能推诿为“举成数而言之”的。
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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