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十(9/18)
之之事也。其视鼓如釜中之鱼,网中之兔,自可以从容取之,所谓果之生熟不过旬。日之间而其味回别者,吴其知之矣。然初以城叛而不受,虽王者无以易之也。
传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乃简兵大搜,将为搜除。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三日,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日。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向。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冲,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十八年。
此与十二年葬除事略同,盖一事而传闻之异,故错出也。
经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传夏,许悼公疟。五月戊辰,饮大子止之药卒,大子奔晋,书曰弑其君。君子曰:尽心力以事君,舍药物可也。
经书止弑其君,而传言饮止药卒,大子奔晋,盖以药弑明矣。左氏乃复赘以君子曰两语,遂起纷纷之论。谓止不尝药而蒙弑君之名,此圣人教人以尝药也。或曰:讥子道之不尽也。或曰:除恶于微之意也。夫春秋,是非功过之律令也。果如诸家之说,则迂曲而难明,刻深而过当,其何以为是非之权衡乎?
经冬,葬许悼公。
公榖有言:君弑而贼不讨,则不书葬。至于葬许悼公,则曰不成乎止之弑也,谓圣人原止之非实弑君而宥之也。信斯言也,赵盾书弑君,而三家以为非实弑,且纪夫子之言,赵宣子为法受恶矣,何以不葬晋灵乎?若蔡般,三家以为实弑矣,何以书葬景公乎?此前后错缪而不可强通者也。要之,鲁人会葬则书葬,不会葬则否,不问其弑与不弑也。
传是岁也,郑驷偃卒,子游娶于晋大夫,生丝,弱其父兄。立子瑕子。产憎其为人也,且以为不顺,弗许,亦弗止。已上俱十九年。
子瑕之立,苟违于礼,一言止之足矣。且弗许则必止,弗止则可许。子产明决人也,何为骑墙中立乎?杜氏以为许之为违礼,止之为违众,故中立。夫侨以礼为国者也,仗礼行之,虽大国有所不畏,而畏驷乞之父兄乎?必不然矣。
传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
此卫之公子朝,非宋之公子朝也。然两子朝皆通乎卫之夫人。按季札适卫,曰:卫多君子,历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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