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七(3/11)
逆情,亦自昭然于数语间矣。是故宣子之受,不得不受也,孔子岂肯称其良而教人越竟逃罪哉?假使当时盾奔越竟,太史肯免其罪而不书弑哉?且如传所云,则亡不越竟,不可追矣,而讨贼之举,未为晚也。乃非惟不讨,而反使之逆新君焉,是宠之也,而盾之情益不可揜矣。
经楚子伐陆浑之戎传楚子伐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铸鼎象物,使民知神奸。桀有昏德,鼎迁于摘,载祀六百。摘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攺,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陆浑在王都之侧,晋不能攘,而使楚子伐之,其为戎益大矣。书楚子伐陆浑之戎,伤无霸也,为王室危之也。传载卜世卜年之说,特满托词以折楚子觊觎之心耳。后人缘是而为周过其历之论,痴人前信,不可言梦哉。
传郑文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石癸曰:吾闻姫、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与孔将、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
子兰盖阴与石癸谋入国,故癸为之宣言于众以纳之耳。
传郑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
穆公梦兰而生,或有之矣,若刈兰而卒,则罔也。夫既云与兰为存亡,则当其疾也,培兰以延须臾,无死可也;待兰之萎,以验巳之死否,亦可也,柰何刈兰以促其亡乎?其去人情远矣。
经冬十月,丙戍,郑伯兰卒。葬郑穆公。巳上俱三年。
穆公之卒,不逾月而葬,何亟乎?彭山谓灵公欲定其位,而汲汲于治丧也。灵为嫡长,位定久矣,何汲汲也?盖归生属意于其毋弟坚,灵处危疑之际故耶。灵立九月而见弑,竟以坚代,是为襄公。归生之逆情著矣,灵公之汲汲明矣。或以为葬不月,缺文也。信如是,亦不及三月,不免于亟葬耳。
经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传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