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六(4/8)
憾,则不可知。若以同逆子雍为罪,遂不相觌面,非人情矣。夫雍之逆,盾吏之也;后变而拒秦,盾主之也。二子皆非其罪而出奔,何嫌何疑,而三年不见乎?要之左氏好奇,故增饰其事以为高耳。
经: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传:齐侯、宋公、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晋赵盾,盟于扈,晋侯立故也。公后至,故不书所会。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巳上俱七年。
扈之盟,不序诸侯,左氏以为公,后至也。经既明言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则非公之不及会盟昭,昭矣。左氏见凡举诸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词耳。上书公会而系以诸侯,则何以见公之后至耶?齐履谦氏以不序诸侯,散词也。此说得之。盖是时灵公幼,赵盾欲合诸侯,而先都、士縠辈挠其权,齐、宋、卫、郑亦皆疑而未信,有涣散无统之象,故圣人以散辞书之。
经: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
传:晋人以扈之盟来讨。冬,襄仲会晋赵孟,盟于衡雍,报扈之盟也。遂会伊雒之戎。书曰,公子遂,珍之也。八年。
襄仲会赵盾,非报扈之盟,乃私交耳。其会雒戎,盖欲夸之以为功。杜注谓戎将伐鲁,非也。雒戎去鲁甚远,岂敢越郑、卫、晋而侵鲁耶?衡、雍、暴皆郑地,再书公子遂,恶其专也,以为珍之者,误矣。
经: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传: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囚公子坚、公子庬,及乐耳,郑及楚平。公子遂会晋赵盾,宋华耦、卫孔达、许大夫,救郑,不及楚师。卿不书,缓也,以惩不恪。
据经文,楚人伐郑之下,不书郑及楚平,即郑未尝服楚也。书遂会列国救郑,不言次,不言不及,即救退楚人明矣。楚与列国书人皆微者耳。左氏乃谓郑及楚平,救不及楚师,公然叛经,不亦诬乎?
传:夏,楚侵陈,克壸丘,以其服于晋也。秋,楚公子朱自东夷伐陈,陈人败之,获公子茇。陈惧,乃及楚平。
楚若侵伐陈而许之平,乃关夷夏大故,岂有不书之理?故知左氏于陈、郑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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