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六(2/8)
兄继弟而立,可以君弟,而不可父乎弟也。是则君臣之际,兄弟可废,而其为昭为穆固如常也,岂可以兄弟同于祖祢而分二世哉?假令如诸儒之说,则殷人兄亡弟及者多,或至三四人,或两世而六七人,是七庙虽设,而常不得祭其高曾也,而可乎?善乎孔颖达之疏曰:闵、僖不得为父子同为穆耳,今升僖先闵,是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此得春秋之旨,而足以正三家之误矣。
经:秦人伐晋
传: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与人之壹也。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诗曰: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马。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诒厥孙谋,以燕翼子,子桑有焉。三年。
孟明三丧秦师,殃民甚矣。穆公贪利而贰过,子桑献技以逢君,皆罪也,而史氏奖之不置,何居?故经书秦人微其事也。
经: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王使召公来会葬。
传:曰礼也。成风,妾母耳,僖公尊崇之过矣。天王乃使荣叔归含赗,召公会葬焉,盖踵平王归赗,仲子之失而又甚焉者也。左氏以为礼,不知此何礼也。
传: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六年。
三良之死,东坡作诗云:三子死一言,所死良已微。晦翁亦云:三人者不食其言,以死从君。皆谓轻许穆公以死而遂殉之也。然黄鸟之诗言临其冗,惴惴其栗,即是康公遵遗命而迫之,所以时人甚痛惜之。若其以死从君,乃所乐为,安有所惧,而人亦谁肯哀之者?是故当以左氏为正。
传: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多难,欲立长君。
赵孟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曰:文公之入也,无卫,故有吕郤之难,乃多与之徒卫,穆嬴日抱太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适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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