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五(6/11)
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后世缘此,遂以一男一女同乳为不祥,岂其然哉?
经:夏,灭项。
传:师灭项。
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俱十七年。灭项,左氏以为鲁,然。杜注谓汝阴项县,即今陈州项城县,去鲁颇远,间以宋、陈无缘灭之。彭山疑是东平之须城,须乃项之讹也。然须城,注家以为即句须,又非项矣。唯公谷谓齐灭之,经文承上文齐人伐英氏,故灭项,不再言齐人也。然项去齐亦远,考地志,项与南顿相邻,疑亦楚之与国,灭项即所以威楚矣。公榖之说近是。盖内讳灭为取,未有直言灭者。胡传以为公在会,季孙为之,故不讳灭,非也。是时季友巳卒,子无佚嗣位,并不见经传,幼而未能执政可知。况禄未去公室,虽襄仲、臧文仲用事,岂有无公命而擅灭一国之理?公榖之说可信明矣。
经:卫人伐邢。
传: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十九年。宁庄子其可谓逢君之恶者矣。纵偶值师兴而雨,亦不当纪之以启佞也。
经: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传: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桓公合诸侯以攘楚,而宋襄藉楚以求诸侯,此其所以败也。小国争盟为祸,目夷斯失言矣。
经: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执宋公以伐宋。十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传:秋,诸侯会宋公于盂,子鱼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巳甚,其何以堪之!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以释之。俱二十年。
宋公求诸侯于楚,而楚许之,盖知宋公之愚而戏侮之,故会于盂而执之伐之,若待婴儿然。同会诸侯,一听其所为,非独畏楚,亦疾宋公之愚妄耳。然楚子止欲辱宋君,非欲亡宋也,故从诸侯盟以释之。春秋列序诸侯,而以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