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五(5/11)
,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让不忘其上。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十二年。
管氏之世祀,以其有匡世之功也,岂为一让哉?舍其大而举其小,何居?彭山谓平戎辞飨,皆非事实,巳见前说。
传:十三年春,齐侯使仲孙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带事毕,不与王言。归复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齐侯使湫并言子带事,湫使事毕,委曲致桓之命,可矣,而弗言,何也?且王怒未怠,或可以觇知,必十年而召,曷从知之?左氏以后事而书,此不自知其诬也。
经: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传: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十四年。按私考以沙鹿土山,在今大名府城东,其西卫地,东齐地,北狄地,当三界之间,故不系之国。杜注以为晋地,非也。盖是时尚未属晋,据此,则既非晋地,殃咎无关于晋,而卜偃何以有是言耶?盖左氏生于战国,三家分晋之后,止知沙鹿为晋地,因明年战韩之役,故以沙鹿之崩为咎征,托于卜偃而有是言也。
传:十六年春,陨石于宋,五陨,星也。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
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五石、六鹢陨飞于宋,此为宋之咎征明矣。齐、鲁何与焉?襄公有问叔兴盍,对曰:星陨为石,贵而即贱之象;鹢飞退行,欲进不能之象。祥异在宋,君当其应,五与六,或者其年数乎?君其慎之。如此,则宋公有所惑动,未可知也。今乃泛及三国,又退而告人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是前后乖错,何所适从乎?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夏,灭项。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自会。
书公至自会,非齐止公也。止公即书至自齐矣。淮之会何久乎?桓公与诸侯谋事也。春遣人伐英氏矣,夏遣人灭项矣,皆以威楚也。迟迟至秋而后散。盖桓公拥诸国之兵以为重,及其归也,道经于鲁,姜氏邀而会之,非为公故,特犯礼耳。
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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