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五(1/11)
荆溪后学王升著
同邑后学吴骙校
僖公
经: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传:君子以齐人之杀哀姜也为已甚矣!女子从人者也。元年。夫人与闻乎,故,鲁不得讨,桓公讨而杀之,是伯者所以行乎诸侯也,何甚之有?氏而不姜,此阙文也。
经:二年春正月,城楚丘。
传: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城楚丘,三传皆以为封卫。夫封者非有功祚土,则兴灭继绝也。卫本非灭,安得有封?齐桓特培殖之耳。盖封之义,厚也,培也。当时有以桓公厚培卫文为封卫者,三传得于传闻,误以为封建之封耳。或曰:苟非不与专封,经何以不书诸侯乎?曰:阙文也。何以知之?以诸侯城缘陵知之。夫城楚丘而迁卫,与城缘陵而迁祀,事体一也。缘陵得书诸侯,而楚丘可以毋书乎?然则楚丘之诸侯何?即会柽之诸侯也。桓公欲城楚丘以迁卫,而楚丘在曹、宋之间,郑密迩西境,故率三国归师以城之。惟鲁、邾相去最远,故先遣还,而邾复侵鲁见败,书之于册,故知楚丘之城,唯用四国之师,而邾、鲁不与焉。或谓楚丘鲁邑而内城之,然乎?
此据经文,不为无见,但谓桓公弃卫不恤,而定之方中之诗,亦是鲁诗,误入于卫,恐未然耳。盖尝考之,狄据鼓、肥之地,在今广平之北,而卫居朝歌,即今卫辉之淇县西南,与狄斜对,狄从东北来,遂入卫窥见桓公方谋制楚,又卫不尊事伯主故也。桓既救邢以祛狄,乃城楚丘而迁卫。楚丘在今曹县东南五十里,盖介于古曹、宋之间,即曹地也。时曹、宋方尊伯主,故桓公借以迁卫,赖宋、曹为辅车之势,可以少安尔。此东南徙也。后又迁于帝丘,则西北徙而于朝歌反近矣。
传:齐侯与蔡姫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之绝也。蔡人嫁之。三年。
蔡,楚与也。齐侯欲破蔡以震楚,因借名以侵蔡,故托蔡姫荡舟以绝蔡耳,非事实也。
经:二年夏,虞师、晋师灭夏阳。五年冬,晋人执虞公。
传:二年春,晋荀息以璧马假道于虞以伐虢,虞公许之。宫之奇谏,不听,遂起师。夏,晋里克、荀息帅师会虞师伐虢,灭下阳。
五年秋,晋侯复假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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