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四(2/3)
灭卫,公谷谓不与诸侯专封,皆非矣。
传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文公为卫之多患也,先适齐。及败,宋桓公逆诸河,宵济。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许穆夫人赋载驰。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此盖顽效尤。宣公通其国母,如夫妇然,遂生育诸男女。时淫风大行,巳成习俗,国人诸侯皆不知其非,故戴其子以为君,娶其女以为夫人,而不以为耻也。然卫文、宋许二夫人,皆能卓然自立,不移于俗,或振国,或守礼,殊非常人可及。可见人顾自处何如,而世类不足以系之矣。
传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梁余子养御戎,夷先丹木为右,羊舌大夫为尉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兵要远灾,亲以无灾,又何患焉?狐突叹曰:时,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其事也。衣之庬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阏之。庬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虽欲勉之,狄可尽乎?余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获而庬,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庬奇无常,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尽敌而反,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
狐突辈知有内难,故因所赐服佩而为之词耳。是时,骊姫之计虽行,献公不悟,未有杀申生意也。金玦偏衣,乃以宠之,岂恶之乎?而以为君有意害太子,过矣。幸太子慈懦,罔有贰心,若悍戾者处此,有不据兵以反者哉?
传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巳上俱二年。
以献公之昏庸,遇骊姫之巧譛,申生于此,唯有逃而巳。狐突欲行,而羊舌氏以为不可,何也?夫忠孝有道,而不在于杀身以成父之恶也。申生卒用其言以死,志则可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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