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秋左氏赘言卷之一(4/6)
书,本无其事也。左氏以为非公命。公为一国之主,大兴工役而不与闻,是果何人命之乎?杜氏谓公不命书者尤谬。
经公子益师,卒
传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右俱元年
益师之卒,旧史原无,曰圣人固不得而强益之也。左氏曲生义例,谬矣。
经三月庚戍,天王崩。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传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袝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二传以为尹氏,是也。左氏因君氏之误而曲为之说,甚矣。然尹氏之卒,上属王崩,必有关于天下之故者。盖此人在平王之世,内执国柄,外结诸侯,恣行巳意,而王不得有为者。假令不死,虽有英辟,莫可如何,况平王崩而幼孙嗣乎?联书卒于王崩之下,春秋为嗣王幸之也。
传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右俱三年
交质交恶,事或有之,而作史者立文如是,其何以垂教,是夷天王于列国也乎?且不伤周之微弱,恶郑之不臣,而区区于信质是论,安取于君子?
经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传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五年
榖梁子曰:礼,庶子为君,为其毋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于子祭于孙,止仲子者,惠公之母,隐孙而修之,非隐也。其说近矣。然丧服小记又有妾祔于妾祖姑之说,则妾母之祭未必止于孙也。意者筑宫之事,唯庶子为君得为之,于孙则否。隐孙而修宫,非礼也,而传榖梁之说者,有舛误欤?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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