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注颂释(5/10)
不了色性自空。起心灭妄,如此见者,即非菩萨。净名经云:色性自空,非色灭空。见众生者,如人食莨菪子,空眼见针花,空中无针,病眼妄见,如此之人,同凡夫外道,盖不可言,故言不名菩萨。下文云:
无有法名为菩萨。
释曰:一切空寂,本来不生,不见生死,不见涅盘,不见烦恼,不见一切法,是名见法。正见之时无可见,即是菩萨,故云无有法,名为菩萨。下文云:
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释曰:一切诸法皆无自性。各各不能自名,故说无我,诸法若生,即有我相,法既不生,谁言有我,了无我者即是通达。次明五眼,
肉眼。
释曰:见色空寂,名为肉眼,此为初心,先用肉眼。
天眼。
前既见色性本空,一切皆无,有一切法,能有者,既若如是,一切法平等,即是天眼所见。
惠眼。
前既见一切平等,即无二相,即无分别。思益经云:惠眼见无物可见,故名惠眼。
法眼。见世间无世间,见一切法无一切法,见一切相无一切相,见世间法是出世间法,此是法眼。
佛眼。
见一切法,本来不动不生,无取无舍,如是见者名为佛眼。此五眼者,无论凡圣共同有之。在圣名为五眼,在凡名为五无明,亦名五十恶,亦名五无间。
赞曰:
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惟观俗,惠眼直缘空。
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鉴容。
尔所国土中。
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心有起处,皆是国土。
所有众生者,
即是妄念也。
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如来者,即是本心,一切妄念皆从本心而生,何得不知?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
妄从本心起而起,此是主客之心,本心是主,妄心是客,不可将客为主人,不可将郎主以为奴,不可为奴以为郎主,不可将贼为子,如此说者,皆约五阴而论,约化用之处,辩其是非,定其宗旨,分拆邪正,拣练假真,恐学者徒然,故作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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