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粮食定量第章 每月31斤,细粮45%(1/5)
这个时期,粮食还比较匮乏,为做到全国粮食的统筹兼顾,国家和各地方确定了城镇居民口粮定量供应原则,并发行了粮票,大家买粮或购买与粮食有关地食品时,需凭票购得。
粮票有地域之分,有使用范围,分为地方粮票和全国粮票,只有全国粮票才能全国通用。粮票背面基本都印有“本票只限在xx范围内购买粮食或粮食制品,严禁买卖,伪造、涂改无效,遗失不补”的字样。
如果没有粮票只有钱,也等同于没有钱,没有粮票就买不到粮食。一般外出旅行或出差之前,都要持单位介绍信去粮店换一定数量的全国粮票。
大家的粮票主要来源有两方面:
粮食关系在单位的,会按不同的部门或工种,每个月在单位领取到相应数额的粮票,再配上现金就可以到粮所购买粮食。
其他城镇居民,凭借“粮本”(《城镇居民粮油供应证》)在固定的粮站购买粮食,粮站会在粮本上登记,未用完的份额留存下月或换取粮票。有些地方月初凭借“粮本”在粮站领取定量粮票,到中下旬时,同时拿粮本和粮票到粮站购粮,粮本登记、粮票收回。
每个人每月供应的粮食是有明确数额的,定量标准主要按年龄和工作性质确定。
比如:
特殊重体力工人,如井下、高温等工种,每月定量最高为50—60斤/月;
重体力工人,每月定量为41—48斤/月;
轻体力工人,每月定量为29—38斤/月;
机关团体工作人员、企业职员、店员和脑力劳动者,每月定量为286—32斤/月;
大中学生,每月定量为32—36斤/月;
成人居民,每月定量为27—29斤/月;
儿童
不满1岁的婴儿,每月定量为55斤,
1周岁,开始每月定量85斤,以后每长1岁加2斤,
10周岁以上的儿童,每月定量为24斤—26斤/月。
具体到工作岗位不同,定量也不同,
比如:
轧钢工,48斤/月左右,
锻工,45斤/月左右,
钳工,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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